关于对《调整方案》主要内容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

关于对《调整方案》主要内容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行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隆德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固原市隆德县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调整方案》,现对该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欢迎各界各部门及广大市民积极参与。

一、公示时间

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24日

二、书面意见反馈方式

1.信件寄往: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隆德县自然资源局(邮政编码: ******

2.电子邮件:隆德县自然资源局:ldxzrzyj2019@163.com

三、咨询电话

隆德县自然资源局:0954-*******

公示期间,请将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馈,同时请附上您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隆德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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