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新三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关于选聘2024年法律顾问的公告
安宁市新三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关于选聘2024年法律顾问的公告
为推进依法治企,提高企业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根据《关于规范中介选聘事宜的通知》相关规定,安宁市新三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拟采取公开比选方式选聘2024年法律顾问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
安宁市新三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24年法律顾问服务。
(二)询价人
安宁市新三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三)概述
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择优的原则,拟聘请一家具有综合实力的律师事务所作为公司法律顾问服务机构,为公司业务发展和运营管理提供全方位法律顾问服务。
二、项目要求
(一)服务内容
1.为公司在日常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对问题本身进行专业性的分析,并在法律专业领域内提出可操作的法律意见及解决方案;
2.出具法律意见:为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专项研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就公司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出具预警性书面法律意见建议;
3.根据已经确定的方案,制定、审查、修改各类合同文本及其他法律文书,出具法律意见;按公司需要制定公司各类合同格式文本;
4.就深化企业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生产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等有关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5.参与公司重大项目及合同谈判,提供法律依据、出具法律意见书,为公司提供法律帮助;
6.在公司与第三方从事重大交易之前,通过调查对方的财务报表、企业运营情况以及交易信用等方式,提供交易方的信用信息,评估交易方从事商业活动的能力,分析具体业务的风险性并提供解决方案;
7.针对公司与第三方在交易活动中存在的争议,在维护公司利益的前提下,利用律师身份提供高效的纠纷化解方案;
8.结合公司的经营特点和业务需求,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培训课程,提高全体员工的涉法业务技能、法律意识、合规意识;
9.协调、处理劳资纠纷,消除劳资纠纷对公司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
10.协助公司完成诉讼、仲裁与专项法律服务前期工作。针对公司或可能产生的纠纷进行前期的法律研判,提出解决建议与策略(具体承接诉讼、仲裁与专项法律服务的律所按公司规定履行选聘程序);
11.协助公司完善内部管理。为公司建章立制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信息,建立、健全以内部管理制度为核心的符合企业特点的法律风险管理机制,最大程度降低企业经营管理风险;
12.公司要求完成的其他法律服务事项。
(二)服务要求
1.勤勉尽责,恪守律师执业道德,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制定法律服务工作计划,能够对公司的各类法律服务需求提供及时、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
3.能组织专业人士进行法律项目专业分析论证,提供明确的法律意见;
4.能够按照公司的时间要求,列席公司重要决策会议,参与公司重大项目及合同谈判;
5.参选律所须指派符合公司设定条件的1名及以上合伙人律师担任公司的法律顾问,未经公司同意,服务期内不得随意更换;
6.公司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服务要求。
(三)服务期限
服务周期1年。
三、相关要求
(一)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执业许可证,年检合格;
(二)有大型国有企业服务经验,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三)指派至少1名主办律师组成顾问团队,主办律师应具备五年以上执业经验且无执业违法记录,须在企业投融资、工程建设、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等领域具有丰富的法律顾问服务经验,熟悉相关合规管理的法律条例。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名材料
1.律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拟派出律师的简历、律师执业证及从事相关业务的经验简介及案例,专业领域工作成果,以及律所可提供全国性法律服务支持情况;
3.投标函(加盖公章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复印件,如贵所法定代表人无法在报价函上签字,烦请提供);
4.报价方案:所报价格为费用总额,包括但不限于律师服务费、查档费、查询费、税费、差旅费等。报价方案中列明的所报金额应为含税价格;
5.在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加盖公章);
6.服务团队及人员简介,拟指派律师的业务专长、执业经历、已承办项目经验及个人获得的荣誉等;
7.服务方案:拟为本次服务投入的人员配备情况及本次服务的工作方案、服务优势、服务特色、服务质量保障等方案;
8.服务过类似国企的业绩。
注:以上所有提供资料均需盖公章,若不加盖公章视为无效材料。
五、选聘事项
(一)资格审查
公司将成立选聘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组织内部审核,对报名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二)确定中标单位
通过审查的检测机构达到三家及以上,采取综合比选确定候选机构。若通过审查的法律顾问机构不足三家,则重新组织比选。
(三)评标方式(综合比选、详见附件综合评分表)
1.报名机构未正常经营、近三年内有违法违纪行为、无资质证明、在昆明市范围内无固定办公场所的均不符合要求,报名材料无效;
2.此次评分满分100分,综合评分值为各评分人评分的平均值,综合评分值最高者为第一候选机构,综合评分值排名第二者为第二候选机构,综合评分值排名第三者为第三候选机构。
(四)公示结果
评选出的候选检测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机构为中选机构。排名第一的候选机构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按要求完成法律顾问相关工作的,确定排名第二的候选机构为中选机构。排名第二的候选机构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候选机构为中选机构。
六、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5日—2024年5月17日;
2.公告地址: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afzjt.com);
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17日17:00;
4.投标文件资料密封要求:投标文件由企业营业执照、报价文件、资格审查文件、资信文件组成。企业营业执照、报价文件、资格审查文件、资信文件一起包装,并所有文件为原件盖公章,需要签字的地方要签字确认,若未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文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密封章,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安宁市新三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安宁市新三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24年法律顾问聘请项目 ;投标文件在2024年5月17日17:00前不得开启;
5.投标资料送达地址:有意向报名的机构,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相关资料邮寄或专人送至云南省安宁市滨川东路东湖新天地C栋20楼安宁市新三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871-********;
6.逾期报送及未报送到指定地点,或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或报名作废。
七、其他要求
1.报名机构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无论报名成功与否,各报名机构的报名资料恕不退回,由我公司予以存档。我公司承诺将对所有报名机构的资料予以严格保密;
2.报名机构自行承担报名所产生的费用;
3.本公告由我公司党政综合部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安宁市新三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24年法律顾问选聘项目评分表
安宁市新三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5日
标签: 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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