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供销社2023年度市级“新网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服务询价公告
蚌埠市供销社2023年度市级“新网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服务询价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蚌埠市供销社拟对2023年度市级“新网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服务进行公开询价。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度蚌埠市市级“新网工程”项目绩效评价(项目总数为6个,分布在怀远、五河和固镇县,已实施完成,扶持资金总额94.84万元)。
二、项目内容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2023年度蚌埠市市级“新网工程”县(区)项目绩效评价材料审核、相关资料查证、现场勘验,出具市级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三、项目要求
严格按照《蚌埠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级部门预算绩效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蚌财绩〔2024〕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蚌埠市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蚌供〔2022〕20号)文件要求,对2023年度市级“新网工程”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对项目执行和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出具评价报告。具体要求详见以上相关文件。
四、投标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不良信用记录。
3.投标人须为注册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服务本项目的专业服务团队和能力(提供以往承担评价类似财政支出项目的相关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资格证明文件或其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须提供检验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须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8.本次询价,每个投标单位只接受一个方案、一个报价。
9.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项目绩效评价服务费用、现场勘验、税费、交通费等出具评价报告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评标办法
在满足投标要求情况下,根据投标人资质、业绩及报价综合评定,不保证最低价标。
六、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方须将询价资料装入档案袋密封,封条上加盖单位印章,于2024年5月20日17:30时前送达至蚌埠市供销社业务科(蚌埠市山街153号四楼),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人
孙先生:0552- *******。
附件:
1、蚌埠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级部门预算绩效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ofd
2、关于修订印发《蚌埠市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蚌埠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5月15日
标签: 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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