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副食品采购招标公告第二次第1包

某单位副食品采购招标公告第二次第1包

某单位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二次)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4-JHNYJG-W1001)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JHNYJG-W1001

三、项目概况:

(一)物资情况

序号

物资

名称

采购内容

项目

预算

数量

服务时间

交货

地点

1

副食品采购

蔬菜类,水果类,鲜肉类,卤肉类,水产类,冷冻品类,调料、饮品类,禽蛋类,速冻副食类,豆制品(预包装品)类,散装干货类等

118万元

1批

供货期为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执行),期间若受国家、军队及采购单位所在军兵种政策变化,采购单位有权无责提前终止合同

广东省珠海市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货物食材费、人工费、加工费、包装费、配送运输、装卸费、应急保障费、检验检测费、退换货费用、管理费、利润、税金及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二)报价方式

投标供应商就副食品零售价格下浮率报价,须对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应包含可能产生的所有运输及服务费,且下浮率报价不得低于10%,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http://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成立时间满3年(以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准,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基准点推算,提供工商注册或商事主体登记证明文件)。

(七)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八)投标企业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须具有有效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

(一)发售时间:2024年5月15日至5月21日,每日上午09 :00 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发售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发售方式: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详见申领方式。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以下资料须在对应地方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附件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搜索本项目采购公告,进行附件下载):

1.投标登记表;(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非外资(含港澳台)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8.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须具有有效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

9.招标文件费用支付凭证截图。

(四)申领方式

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邮箱:zdyr_zb@163.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份,售后不退。报名供应商须于本采购项目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向我司缴纳标书款,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缴纳标书款时备注:公司名称(可简称)+报名费。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6月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元岗路 340 号天汇大厦(自编 4013单元)。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应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 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元岗路 340 号天汇大厦(自编 4013单元)。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上发布,如出现信息不一致,以军队采购网为准。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倪女士/区先生

电 话:177 8695 9003/180 1181 2219

电子邮件:zdyr_zb@163.com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元岗路340号天汇大厦(自编4013单元)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谌先生

办公电话:0746-*******

移动电话:189*****475

采购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4日

,广东,广州市,天河区,珠海市,广州,珠海,0746-

标签: 副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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