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分福清、海南及田湾核电生产无线网络项目低压动力电缆采购采购公告
北分福清、海南及田湾核电生产无线网络项目低压动力电缆采购采购公告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北分)福清、海南及田湾核电生产无线网络项目低压动力电缆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北分)福清、海南及田湾核电生产无线网络项目,采购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低压动力电缆设备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北分)福清、海南及田湾核电生产无线网络项目
2.2设备名称: 低压动力电缆
供货范围:16种规格*****米。
2.3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安全等级:1E/质保等级:QA1
2.4交货时间:2024年8月30号 交货地点:_DDP各项目现场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采购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并具有同类产品成功经验和良好业绩的企业(含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资、合资、合作企业)。
3.2 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 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实体。
3.3.2具备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所设备的设计、技术转让、制造/采购和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3.3.3供应商需具备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和制造许可证,覆盖本项目范围,且在有效期内。
3.3.4供应商应已实施了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供应商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采购方将通过检查、监督和监察的方式对供应商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和有效性进行检验。
3.3.5供应商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3.6供应商的产品中如有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供应商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
3.3.7技术转让
供应商如采用了引进或转让的技术设计和/或制造设备,应提供技术转让的协议书复印件。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请供应商于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
4.2获取时间:2024年5月15日11:00-2024年5月23日10:00。 超出时间的报名和获取无效。
5. 采购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纸质版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年5月23日10:00(分),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D栋会议室。
5.2采购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递交的,采购人有权拒绝。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联系人及电话:_刘峰 010-********-815
联系人邮箱:_liufengc@cnpe.cc
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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