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核与辐射类环评专家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集核与辐射类环评专家的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核与辐射类环评文件技术评估,切实提高我省核与辐射类环评文件质量,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等规定,决定优化调整全省核与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库,现采取公开征集方式,广泛吸纳各部门、行业、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协会、学会及社会咨询机构中适合并有意愿从事核与辐射类环境影响文件技术评估的专家。欢迎各有关单位、个人按照申请条件和要求,自行申请或单位推荐报名(已在专家库专家不用再次申请,专家库名单详见附件1)。
一、征集条件
(一)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能够认真、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技术评估和现场踏勘等工作。
(三)在核与辐射领域有较深造诣,熟悉行业相关情况及发展动态;熟知国家有关核与辐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核与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技术规范和要求。
(四)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等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从事核与辐射类行政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或者从事核与辐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8年及以上的在职及离退休人员(退休人员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二、征集程序
(一)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可采取个人申请或者单位推荐等方式报名。经我厅审查符合条件的,经公告后作为我厅核与辐射类环评专家库专家。
(二)报名人员需提交如下资料:
1.核与辐射类环评专家申请(推荐)表(附件2)(1份);
2.相关学历、职称或职业资格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三)个人申请,由本人填写《核与辐射类环评专家申请(推荐)表》(个人意见);单位推荐,由单位征求本人意见并填写《核与辐射类环评专家申请(推荐)表》(个人意见和单位意见)。
请各申请单位或人员于2024年5月×日前将《核与辐射类环评专家申请(推荐)表》及相关资料(纸质版和扫描版)送至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三、申请公告
经审查符合申请条件并决定聘任的申请人将由我厅以专家库专家名单形式进行公告。
附件:1.贵州省核与辐射类环评专家库名单.xls
联 系 人:杨文静
联系电话:0851-********,邮箱:*********@qq.com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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