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车场设计意向公开第1包

数字化车场设计意向公开第1包

数字化车场设计招标意向公示

(2024-JLDBJB-F1001)

我单位计划对数字化车场设计组织招标采购,为充分调查了解市场资源潜力,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合理、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现就采购意向和拟设定的供应商专业资格条件进行公示。欢迎广大供应商来电来函或来人了解项目情况,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名称

数字化车场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二、采购需求概况及概算金额

对位于江苏、福建2省4个城市的5个单位车辆停放场所进行信息化升级改造设计,主要包括人员车辆出入场、视频监控、安全防护、广播对讲、数据采集、信息展示、设备管理、信息管理软件和网络、电力等基础环境进行设计,概算金额不超过92万元。

三、预计采购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计。

四、拟设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军内单位除外);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行政处罚;

6.投标人为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7.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乙级(含)以上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业务种类为系统咨询);

8.投标人具备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或电子工程或有线通信或电子系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在国家企业信誉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五、采购信息发布

本项目采购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公示时间: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29日。

六、意见反馈

1.供应商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或者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时限内以邮寄(邮寄地址电话联系)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部反馈。反馈材料中应附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非外资(含港澳台)参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需求修改建议函。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休,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不作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以本项目最终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七、联系人

王先生 0591-******** 153*****864

电子邮箱:153*****733@163.com

八、监督电话

对采购意向公开过程中,供应商认为采购单位无故拒绝沟通、不听取合理建议,以及存在其他不当行为的,可向本单位采购管理部门反映。

监督电话:张先生 0591-********

,江苏,福建,0591-

标签: 数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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