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江樟树市张家山洲上段防洪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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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江樟树市张家山洲上段防洪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赣江樟树市张家山洲上段防洪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标招标已由省水利厅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江西省樟树城防水利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勘察设计(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进行国内招标,特邀请愿意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的单位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建设地点:赣江樟树市(张家山洲上)河段。

(2)本次招标内容:赣江樟树市张家山洲上段防洪综合整治工程的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

(3)设计完成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天内完成勘察测量工作、1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工作(初设报告送审),初步设计批复后10天内完成招标设计,2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总计划工期为35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同时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3)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期间自行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下载招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5.2 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资料费。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9月17日9时30分,地点为樟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有关说明

7.1 如有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正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到达开标地点或未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且不进入资格审查范围。

7.3本评标办法类似业绩是指近5年(2010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与招标项目相类似的堤防设计业绩,项目工程概算总投资不低于1.6亿元,且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的85%。

7.4投标单位必需保证其提供的业绩的真实性。如提供虚假业绩,一经查实,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招投标网、樟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西省樟树城防水利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樟树市中药城E1栋

联 系 人:聂青平 杜威

电 话:139*****182 159*****304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市洪都南大道312号银龙酒店14楼

联 系 人:肖女士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防洪 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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