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技国网天津静海公司110kV减河南等4座变电站电子围墙报警系统改造工程控制电缆等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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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国网天津静海公司110kV减河南等4座变电站电子围墙报警系统改造工程控制
电缆等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HN-SB-2405-05)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县,静海县
一、招标条件
本(静海-技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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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等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其他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天津市静海县安慧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控制电缆等:
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控制电缆等)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见附件:
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15日09时00分到2024年05月2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4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镇EOD总部港B区6栋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4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镇EOD总部港B区6栋
七、其他
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静海县安慧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静海县安慧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文路2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22-28632961
电子邮件:363624276@q9.com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汇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镇EOD总部港B区6栋
联系人:裴工
电话:022-23306336
电子邮件:tjhnzb@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刻牧晖
(签名)
器标代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公告专用章
第一章采购公告
(静海-技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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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改造工程控制电缆等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HN-SB-2405-05
1.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天津市静海县安慧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天津市静海县安慧电力工程
安装有限公司委托天津汇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分标情况、采购范围及交货期
2.1采购范围:
分标编号及名称
包号
物资名称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单价最高限价(
含税,元)
分标001-控制电缆等
详见需求一览表
2.2交货期:下达订单后5个工作日内。
2.3交货地点:天津市静海区。
2.4质量标准:详见技术规范书。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3本次采购是否接受代理商应答见3.6专用资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应答的
,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合2014年
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4
接受代理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应答时,其应答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
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
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应答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
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5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应答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
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采购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转
包行为的应答。
(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应答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
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
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应答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
外协的产品,产品制造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
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应答人
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
应答人在首次应答截止之日至成交结果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
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应答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
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
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被“中
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2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即使应答
人在开标当日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亦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
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在发送成交通知书之日,被列为失信
被执行人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购人亦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7)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即使应答人在开标当日未被市
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但在发送成交通知书之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采购人亦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8)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
采购技术规范要求。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应答人须取得国家级
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
应答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出具的
检验检测报告。应答人应具备对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
口散装的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
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应当具有可追溯性。
3.6专用资格要求:
3.6.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6.2见附件2“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者,请于2024年05月15日
2024年05月20日,每日上午9
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采取对公电汇方式购买采购
文件(不接受个人电汇),标书费汇款截止时间与采购文件购买截止时间一致
,电汇后请将电汇回单扫描件、附件1《采购文件领取确认表》及增值税发票开
票信息发至招标代理电子邮箱。
4.2采购文件(电子版)售价200元/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4.3未按照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递交要求
2
首次应答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4日上午9:00
(1)联系方式:022-23306336、022-84476462、18526427256
(2)应答文件递交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镇E0D总部港B区6栋
(3)应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5月24日上午08:30
9:00。首次应答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首次应答截止时间。逾期递交的应
答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应答文件。
注:本次应答邀请应答人代表现场参加,届时请应答人派一名代表准时参
加开标会,应答人需对开标报价进行签字确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取公开方式,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
vicc.com)上发布采购公告,采购公告将明确对应答人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
和地点、应答等事宜。
7.合规声明
采购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国家
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8.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汇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镇E0D总部港B区6栋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22-23306336转805、022-84476462、18526427256
电子信箱:tjhnzb@126.com
财务联系人:史女士(电话:022-23306336转806)
(办理代理服务费发票、领取中标通知书及缴纳服务费等事项)
单位名称:天津汇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和平支行
账号:12050161530000005530
2024年05月
特别说明:
1采购公告附件《货物需求一览表》物料描述或《技术规范书》中,因技术原因
部分货物标明了品牌或型号,实际采购物资不以此为准,应答人根据技术规范自
行选择品牌型号进行应答。
2.本次采购标包设定了最高限价。超过或等于最高限价的应答将被否决。详
见附件:货物需求一览表。
3.本次采购项目在报名和递交文件阶段,如应答人仅为一家时,应终止本次
采购活动。
4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应答人须自行办理应答事宜,严
禁应答人相互串通投标(应答),委托中介机构、中间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进行串通
投标(应答),以及侵害采购人或其他应答人利益的行为,串通投标(应答)行为严
重损害国家、采购人和其他应答人的合法权益,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关
应答人成交资格,同时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
国网(物资/4)249
2020)第二十七条规定,(二)供应商具有相互串通投标,或采购人与应答人串通
投标,或视为应答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的,给予列入黑名单3年的处理。
在实际招标采购过程中,一旦发现应答人或应答文件有下列情形,可认定为
串通投标(应答):
(1)不同应答人的应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电子应答文件通
过同一台电脑制作、上传。
(2)不同应答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应答事宜,如同一个单位派人或
者同一个人代表不同应答人购买采购文件、递交应答文件、踏勘现场、提出异议
、澄清答复、领取成交通知书等:通过邮件、快递形式寄出应答文件或收取成交通
知书的,如不同应答人寄出、收件地址或人员相同的。
(3)不同应答人的应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其存在串通投标
(应答)的可能性极大,应当先行给予认定,除非应答人能够证明其不存在串通投
标(应答)的行为。
(4)不同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应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主要表现
为应答文件错误表述、错误计算或者笔误雷同,应答文件内容整段内容一致,应
答文件排版格式一致,应答报价呈等差数列或有规律性的百分比等。
(5)不同应答人的应答文件上所加盖印章、签字相同的,不同应答人的应答
文件相互混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6)不同应答人的应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包括虽然经
由应答人自己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均是来自同一应答人或者个人的账户
的。
(7)招投标实现电子化的情形下,不同应答人从同一个应答单位或者同一个
自然人的P地址下载采购文件或者上传应答文件:不同应答人的电子应答文件编
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
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不同应答人的电子应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
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应答
文件的除外)。
(8)举报人提供的应答人串通投标(应答)证据,经相关部门核实属实的。
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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