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电厂至金桥技术开发区工业供汽项目穿越呼准铁路线套涵工程EPC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电厂至金桥技术开发区工业供汽项目穿越呼准铁路线套涵
工程 EPC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1500001304d00098x02)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电厂至金桥技术开发区工业供汽项目穿越呼准铁路线套涵工程
EPC 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0 万元,招标人为
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山第二热电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1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2.2 规模:套涵下穿呼准铁路采用 1-
6.6×5m 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结构交叉角度 90°;套涵与供汽管道与套涵出入口侧壁设置
钢套管,钢套管椭圆度要求不大于 10mm,套涵两侧设置检查井,检查井底部设集水井,套涵
顶、底板、边墙厚分别为 0.6m、0.7m、0.6m。套涵全长 33.02m。2.3 计划工期:90 日历天,
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合同约定日期为准。 2.4 本次招标范围:本穿越呼准铁路线套涵工程项
目,发包采用 EPC 总承包的方式。投标人的基本工作范围是提供一个完整的、符合项目要求
的设计、施工和供货所有子项工程(除招标人另行委托的子项外)。包括但不限于本套涵工
程项目的勘察、地下管线物探、设计、制造(含现场制作)、设备及材料供应(除发包人自
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外)、运输、储存、安装、地基处理、边坡支护、施工降水、施工段
的临时用地、建安工程、组织及评审、调试、安全、环保(施工及验收)、水保(施工及验
收)、消防(检测、图纸审查、验收等)、技术服务、人员培训、性能考核、试验、检验,售
后服务、消缺、竣工资料移交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电厂至金桥技术开发区工业供汽项目穿越呼准铁路线套涵工
程 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电厂至金桥技术开发区工业供汽项目穿越呼准铁路线套涵工
程 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
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
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
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
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条件
3.2.1 业绩要求:
近五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承担过 3 个类
似穿越铁路箱涵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业绩,其中已完工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需附合同主
要内容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工程范围、签字盖章页等能够证明上述
具体要求的页面,已完工业绩还需提供竣工验收报告;联合体各方提供的业绩均可作为该项
目的业绩证明资料)。
3.2.2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铁道行业甲级资质、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
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以上证明资料的扫描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其中,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铁路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提
供职称证书扫描件);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注册结构或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在其他在
建工程项目任职(提供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扫描件,并出具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的承
诺书,格式自拟)。
3.2.3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设计单位。;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5 月 15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5 月 21 日 23 时 59 分
获取方式: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
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ttp://222.74.200.108:8081/TPBidder/)点击操作手册下载。2、鉴于本项目为首次进入内
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项目,各投标人需办理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
书。办理方式及相关流程详见 CA 公司信息,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
交易系统(http://222.74.200.108:8081/TPBidder/)点击 CA 公司信息。3、技术支持电话:
4009980000、0471-5332612。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至 2024 年 5 月 21
日 23 时 59 分 59 秒。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操作详见操作手册 4.2 章节。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6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 4.2 章节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远程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地址:
http://222.74.2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3、不见面
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http://222.74.2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点击帮助
手册
七、其他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自治区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纪委举报
电话:(0471)12388。邮箱:neimeng.12388.gov.cn。十、其他要求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线签订备案公共资源交易合同的通知》的要求,
中标人须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备案签约完毕后的交易合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
5 号发展大厦 C 座投诉受理联系人:强华投诉受理电话:13354713535 投诉受理邮箱:
nmgnyjdlc@126.com。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山第二热电分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市土默特左旗台阁牧镇境内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0471-3305655
电子邮件:2585723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 10 号
联 系 人: 刘博
电 话: 15512119122
电子邮件: lb_liu@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