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上煤业公务汽车定点加油服务1标段二次重新询比采购公告
坪上煤业公务汽车定点加油服务1标段二次重新询比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坪上煤业公务汽车定点加油服务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及现状:
根据坪上煤业有限公司公务汽车工作需求,为坪上煤业提供公务汽车定点加油。
2、目的:
提供定公务汽车定点加油服务。
三、服务内容:为坪上煤业公务汽车加油服务。
四、服务范围:坪上煤业公务汽车。
五、服务期限要求:签订合同起一年。
六、服务质量要求:油品质量合格,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标准。
七、项目单位提供资料与便利:
1、项目单位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清单:
无
2、项目单位应当完成或配合完成的主要工作:
无
3、项目单位能够为服务机构提供的便利条件:
无
八、技术要求:
1、加油站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以及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2、具有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与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签订3年以上的成品油供油协议;
3、符合当地政府总体规划,满足消防、环保等要求各项批准手续完备;
4、安全及其他管理制度健全;
5、具有成品油储运、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能人员;
6、具有税控功能的加油机,加油机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
7、在坪上煤业有限公司10公里范围内满足日常加油。
九、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合同价款及调整范围与方式:
合同价款:总价合同;调整方法:据实结算。
付款条件和支付方式。
根据使用情况乙方开具专用增税发票,由甲方根据资金情况分期支付。
十、报价范围与要求: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十五万元整(¥******元),超过此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否决。
2、如出现所有投标报价与最高限价相比,差额均在3%范围之内时,可以视为竞争不充分,重新组织比价。
十一、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单位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5月至今)相关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协议或合同为准,不得以合同明细表代替),一个完整的业绩包含合同或协议。
4、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名单;未被列入及晋能控股黑名单。
5、供应商近三年无违法违规经营,无因重大合同违约引起败诉的仲裁、诉讼及纠纷情况。
6、提供近3年内至少1年的财务状况表。
7、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十二、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山西晋煤集团坪上煤业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137*****850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苇苇、牛威
电话:182*****275 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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