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津02破143号天津市裕川干粉砂浆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1津02破143号天津市裕川干粉砂浆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天津市裕川干粉砂浆有限公司破产重整
投资人招募公告
天津市裕川干粉砂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于2021年12月13日,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2021)津02破申30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务人重整一案。于2021年12月24日作出(2021)津02破143号《决定书》,指定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管理人。由于原重整申请人未能在法定时间内提交重整草案及缴纳重整保证金,导致重整未果。为了维护全体债权人、债务人以及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和保障破产重整成功,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破产重整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募须知
1、本公告所披露的相关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作参考使用,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管理人不对本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承担保证责任。意向投资人须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2、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对本次投资人招募程序确认并同意承担风险。
3、本招募公告不适用《招标投标法》,管理人有权视本案的进展情况、实际需求随时决定调整、继续、中止或终止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和遴选,管理人对此不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公告内容的解释权由管理人行使。
4、本招募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力,只做参考资料使用。
二、 公司概况
债务人于2007年4月28日在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新裕道268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660******N。法定代表人刘成林。营业期限至2022年4月27日。注册资本48,873,239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建筑干粉砂浆生产、销售;干粉砂浆设备租赁;民用废旧物资回收;对外贸易经营;环保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债务人审计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债务人企业资产总额345,962,727.62元,负债总额231,931,666.38元,净资产总额114,031,061.24元。
(二)债务人资产评估情况
管理人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由法院依法遴选的天津星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出具了对天津市裕川干粉砂浆有限公司的星驰评报字(2022)第043号《资产评估报告》。
天津市裕川干粉砂浆有限公司根据评估报告的内容,得出如下评估结论:截止于评估基准日 2022 年 08 月 31 日,委估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 4,305.06 万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天津市裕川干粉砂浆有限公司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22年8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科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1 | 房屋建筑物、构筑物 | 26,295,985.00 |
2 | 车辆 | 23,400.00 |
3 | 机器设备、电子设备 | 5,247,847.00 |
4 |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 11,483,408.00 |
资产总计 | 43,050,640.00 |
三、 招募目的及条件
(一)招募目的
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的目的在于推动天津市裕川干粉砂浆有限公司的重整工作,由重整投资人提供资金支持,全面优化资产结构、债务结构和股本结构;有效整合产业资源,使债务人具备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的公司。
(二)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条件
1、意向投资人可以为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社会团体及联合体。
2、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同时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接受管理人对其企业信誉、企业业绩、资金实力等方面进行考察。
四、 招募流程
1、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19日17时,将纸质版报名材料邮寄至管理人地址,并将电子版报名材料发送至管理人邮箱。管理人将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2、报名材料
意向投资人需提交纸质报名材料一式两份,均需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材料包括:
(1)意向投资人简介
(2)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材料,包括载明经办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意向投资人的资信证明及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4)意向投资人股东会或董事会或经理会议关于进行投资报名的生效文书。
(5)载明意向重整投资人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的送达地址确认书。
3、尽职调查
通过初步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如要求进行尽职调查,应当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管理人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意向投资人的申请及材料清单提供相关材料予以配合。
4、缴纳意向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万元,意向投资人应于2024年6月19日17时前缴纳至管理人账户,未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
账户名称:天津市裕川干粉砂浆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天津河西支行
银行账号:811*****131********
5、组织评审
为保证投资人招募工作的公平、公正,管理人在报名结束后将根据报名情况,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管理人将根据意向投资人的资金实力,行业经验、投资总额、投资方案、支付期限、债务清偿等条件综合评分确定重整投资人。
6、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通过前述方式确定正式投资人的,则该投资人应在接到管理人发出的《确定意向投资人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与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该投资人应配合管理人拟定重整计划草案,并将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进行表决。
7、保证金的处理
对于未入选的意向投资人,保证金将在管理人通知该单位发生上述情况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对于入选的意向投资人,原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成为履约保证金的的一部分。入选的意向投资人未按期缴纳履约保证金的,管理人将把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五、 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川水路777号,天津市裕川干粉砂浆有限公司管理人收。
2、联系人:王女士,185*****562,电子邮箱:wy_81@126.com
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各方参与投资。
天津市裕川干粉砂浆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0二四年五月十五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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