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钻探第一钻井工程分公司年西藏地区生产保障用车服务项目
渤海钻探第一钻井工程分公司年西藏地区生产保障用车服务项目
渤海钻探第一钻井工程分公司2024-2026年西藏地区生产保障用车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渤海钻探第一钻井工程分公司2024-2026年西藏地区生产保障用车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ORG613*****0514-000-00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车辆主要服务区域为西藏地区,车辆类型为越野车、皮卡车和双排车,预计使用 7 台(具体数量根据施工单位实际需求确定),预估项目总金额 600 万元(不含税),拟通过公开招标,选择1家服务商。中标通知书发布后,渤海钻探第一钻井工程分公司与中标人签订服务合同,并在合同中具体约定车辆使用台数、结算方式等内容。
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招标车辆约7台。其中:越野车3约台,皮卡车约3台,双排车约1台。各车型要求及投标限价具体如下表:
| 招标范围 | 是否 含司机 | 是否 含油料 | 估算金额(万元) | 单台最高限价(不含税) |
1 | 越野车约3台 1.车辆原值:56-60万元(含购置税,不含增值税,以发票为准) 2.排量:3.5—4.0升/2.0T以上 3.出厂日期:2021年7月1日以后 4.驱动方式:四驱 5. 座位:5座或7座 6. 安全配置:胎压监测、副驾驶侧安全气帘、后排乘客安全气帘、备胎 | 是 | 否 | 380 | 796 |
2 | 皮卡车约3台 1.车辆原值:12-15(含)万元(含购置税,不含增值税,以发票为准) 2.排量:≥2.0升,可带T 3.出厂日期:2021年7月1日以后 4.驱动方式:四驱 | 是 | 否 | 150 | 527 |
3 | 双排车约1台 1.车辆原值:10-12(含)万元(含购置税,不含增值税,以发票为准) 2.排量:≥2.8升,可带T 3.出厂日期:2021年7月1日以后 4.货箱长度:≥2.5米 5.额定载重:≥1.25吨 6. 轮数:6轮 | 是 | 否 | 70 | 492 |
单台最高投标限价包含人工费、折旧费、修理费(含检测费、保养费、轮胎、材料、工时等费用)、保险费、车船使用税、利润、冬季须更换的雪地专业轮胎费用、救援费用等,不含过路过桥费、油料费、尿素费用和增值税。
3、报价形式
3.1本项目按结算比例形式进行报价。
3.2结算比例。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在最高投标限价的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投标报价结算比例)进行结算,投标报价结算比例百分比的分子保留两位小数,即: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建设方结算金额)×投标报价结算比例。例如最高投标限价为100元,投标报价为80.25元的,N=80.25。
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包含增值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人工费、折旧费、修理费(含检测费、保养费、轮胎、材料、工时等费用)、保险费、车船使用税、利润、冬季须更换的雪地专业轮胎费用、救援费用等,不含过路过桥费、油料费、尿素费用和增值税。
4、服务期限
R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5、服务地点
本次招标车辆主要服务于渤海钻探第一钻井工程分公司在西藏地区的项目部以及施工作业队。
服务履行过程中,车辆在西藏地区使用执行本次中标价,在青海或其他地区使用则执行对应地区的采购价格;若因建设方工作量调整,招标服务区域工作量减少,中标人根据招标人生产经营实际部署,可以优先调派服务车辆至招标人新的施工作业区域,车辆调迁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执行招标人在新区域的服务价格、结算标准和付款方式等(如果在新区域内无对应车型的服务价格,则双方协商确定合理价格),并变更合同相关条款;若中标人不同意调整到新的服务区域市场,则3日内向招标人出具书面函告知放弃在新区域的服务权利(否则视为放弃服务权利),招标人退回不服从调配的车辆并结算已服务的工作量。
6、结算方式及付款条件
合同签订后按项目进度进行结算,每3个月确认一次工作量 ,每 6个月结算一次,中标人凭招标人签字的行车路单或其它有效单据与招标人进行核算,经招标人认可后,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招标人账务挂账后以网银转账方式支付。
7、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二)投标人在渤海钻探工程公司 2023年度服务商考核评价( 生产保障用车服务 类业务)中考核结果应为C类及以上,未参与上述考核评价的投标人视同为B类服务商。
按照渤海钻探公司年度服务商综合考核评价结果进行评审。
(三)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须有货运资质)。
(四)投标人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无有责重大交通事故的承诺书。
(五)投标人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
(六)投标人没有处于资不抵债、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时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2.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
(七)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被招标人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此项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在相应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投标要求:
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结算比例低于(含等于)85%时,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澄清说明或提供履约担保金10万元,经评标委员会研究认定报价是否有效,如果无效则否决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4-05-16 08:00:00 至 2024-05-21 23:59:59(北京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 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登录平台后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标段,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到账时间为准。
3、第一次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的企业请在网站自助注册后,投标人可选择远程或到指定地点办理投标U-KEY申领,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门户相关通知公告。
4、投标人登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选择招标项目进行购买操作,若本招标项目进行了第二次招标公告发布,第一次招标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还需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再次购买。
5、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请投标人安装调试完成付款银行支付插件后,再购买招标文件。详细操作步骤参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6、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7、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9、请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内容,如在严格按照投标人用户手册内容操作后,仍存在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再与平台运营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5-27 09: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详细操作步骤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完成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工作。投标保证金按照项目收取,每项目5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操作程序如下:
第一步:投标人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帐户以电汇或企业网银方式将这笔资金转入昆仑银行账户,转账成功后,该笔资金会存入投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保证金钱包;
账户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账号:2690 2100 1718 5000 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行号:3132 6501 0019
第二步:投标人应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钱包余额中的相应费用支付到本招标项目对应的投标标段中;
第三步:支付完成后查看投标保证金支付状态,支付成功后该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购买状态为“已付款”。
第四步:进入项目主控台,点击“保证金状态查询”,查看保证金状态为“已分配”状态,即为成功递交本标段投标保证金。
3、招标项目结束后,招标中心会将投标保证金退回投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钱包内,请投标人注意查收,如需提现,详细操作步骤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
4、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若因投标文件编制、签名、加密、上传、验签等存在问题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开标
1、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
2、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开标大厅。投标人可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交易平台本项目开标大厅观看开标仪式。
3、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电子解密期间,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大街83号中国石油天津大厦
招标机构项目联系人:冯金双
联系电话:022-********,电子邮箱:fengjins@cnpc.com.cn;
(2)电子招标平台运营联系方式
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九、资料费发票开具说明:
1、请投标人务必于本项目开标后30日内,将开票申请函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招标机构财务人员邮箱,开票申请函和邮件的命名形式均为“投标人名称+开票申请”,未及时提交开票申请函的,招标机构有权不予开具发票;
2、财务人员收到开票申请函后,将按照投标人在电子招标平台内登记的信息进行开票,请投标人在提交开票申请函前确认本企业在电子招标平台内的信息是否正确,因投标人信息有误造成开票信息错误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发票开具及领取存在特殊情况的,投标人应事先与财务人员进行沟通确认;
4、资料费发票采取邮寄或自取的方式,采用邮寄方式的,邮寄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自行领取发票的,投标人应提前与财务人员联系确定自取相关事宜;
5、每年12月31日为本年度开票截止日期,过了期限不再对上一年度的费用开票,也不可以将上一年度的资料费转到下一年度进行开票;
6、财务人员联系方式:吴天琪,联系电话:022-********,邮箱:wutianqi@cnpc.com.cn。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标签: 用车服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西藏
西藏
西藏
西藏
西藏
西藏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