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应急避难场所评估和专项规划编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贺兰县应急避难场所评估和专项规划编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贺兰县应急避难场所评估和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品目

服务/社会服务/其他社会服务

采购单位 贺兰县应急管理局
行政区域 贺兰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5月15日 16:3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5月15日至2024年05月22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电子邮箱或现场领取
开标时间 2024年06月05日 09:00
开标地点 宁夏衡鹏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街道大连东路531号办公楼1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 ¥3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庆
项目联系电话 0951-*******
采购单位 贺兰县应急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贺兰县创业路政务中心A座511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孙庆 0951-*******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衡鹏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街道大连东路531号办公楼32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胡凯钟 157*****776

项目概况

贺兰县应急避难场所评估和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电子邮箱或现场领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HPC-C-2024-001

项目名称:贺兰县应急避难场所评估和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预算金额:3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贺兰县应急避难场所评估和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其他社会服务

1

详见招标

文件

******.0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00

合同履行期限:于2024年6月底形成应急避难场所评估和专项规划初稿,11月30日前完成应急避难场所评估和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3)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4)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 执照”;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7)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所提供服务应由中小企业承接(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5日 至 2024年05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邮箱或现场领取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15日8时30分至2024年5月22日18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请在邮件正文中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投标信息发送至**********@qq.com进行登记,或至宁夏衡鹏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场登记,本公司将会给登记的投标供应商邮箱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衡鹏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街道大连东路531号办公楼1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

2、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此项目相关信息。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贺兰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贺兰县创业路政务中心A座511室         

联系方式:孙庆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衡鹏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街道大连东路531号办公楼321室             

联系方式:胡凯钟 157*****7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庆

电 话:  0951-*******

 

标签: 评估和专项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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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衡鹏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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