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财采〔2024〕8号大新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新财采〔2024〕8号大新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预算单位、各代理机构、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动态管理,强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履职评价和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评审专家专业支撑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6198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24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大新县财政局2024424(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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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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