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污水处理建设PPP项目新城区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扩容工程一标段监理
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污水处理建设PPP项目新城区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扩容工程一标段监理
工程概况 | |||||
招标人名称 | 石城县赣江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地址 | 石城县琴江镇 | ||
建设规模 | 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一条污水处理生产线,同时更换现状膜设备;新增除磷系统,包括混凝沉淀池、加药间及滤布滤池设备等;新增污泥处理系统,新增污泥池以及污泥脱水机房;新增厂区辅助建筑物,新建配电间和新建发电机房;新增设备,包括新增悬浮风机等;更换进、出水在线监测设备;新增配备水质化验器材及化验办公用品;污水管网修复工程。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内容 | |||||
本标段招标范围: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污水处理建设PPP项目(新城区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扩容工程)一标段监理各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及工程结算审计。 | |||||
本项目监理费约37.71万元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 | ||||
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类别 |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 (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总监理工程师 |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和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 ||||
其他监理人员 | 本工程监理机构人员的要求和顺序提供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证件、证书等材料,监理机构人员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其他要求 |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其他监理机构人员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费率报价的方式,招标控制费率为1.60 %。4、本项目执行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在部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试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赣市发改法规字[2023] 397号)文件要求,承诺书格式见本招标文件附件。未提供承诺书,其投标无效。5、外省来赣投标单位开标前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并提供网上查询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住建大数据”-“企业数据和人员数据”中可以查询,并在开标时提供网上查询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注:外省来赣投标单位在原“江西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中已登记的信息数据将迁移至“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并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予以公布,无需重新登记。具体详见《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文);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投标人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本项目拒绝其参与投标:①投标人24个月内在赣州市行政区域内工程投标中被确定为中标人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提供履约担保的;②投标人6个月内被我市及行政区域内(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作出限制投标资格行政处罚(或暂停投标通报)的;③投标人在招标人以往工程签订合同后,无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的;④投标人在招标人以往工程合同履约过程中,无正当理由停止履约或者不按合同要求履约的;⑤投标人在招标人以往的工程施工过程中,因投标人合同履约失信被建设单位清退的。 8、投标人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本项目资审文件、招标文件、网上答疑并通过网络传输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9、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方式实行“不见面开标系统”方式,应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的附件:“赣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或在赣州市行政审批局官网下载获取操作手册,网址:http://spj.ganzhou.gov.cn/gzsxzsp/c******/******/aca46dd*******dfad4aab3a8b4a3ad9.shtml 。10、本项目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发布、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招标人将投标人报名、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延迟到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11、现江西省公共交易平台互动交流栏已开通在线举报投诉,针对具体项目的投诉,只有报名参与的投标人才有权在线上投诉,不针对具体项目的投诉,非特定对像均可参与。投诉人可以选择实名投诉或匿名投诉。12、监督单位:石城县城镇发展服务中心,监督电话:0797-*******。 1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 ||||
联系人 | 江西省源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刘女士 | 联系人电话 | 199*****605 | ||
报名时间及地点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年05月15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 石城县赣江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招标机构 | 江西省源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古樟工业园鸿豪集团科研楼三单元四楼 | 地址 | 石城县西华南路101号(原工商局四楼) | ||
联系人 | 刘俊华 | 联系人 | |||
电话 | 189*****850 | 电话 | 0797-*******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qq.com |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招标人:(盖章) | 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人:(单位章) 招标监管机构:(盖章) |
标签: 理建设PPP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江西省源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