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五研究所风机过滤单元(U)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KDK-24194)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五研究所风机过滤单元()采购已山项目审批/核准/
各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米源为其他资金国有,比例100%,招标人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
司第五十五研究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风机过逃单元(FU)采购
范国: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风机过滤单元(FU)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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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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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风机过滤单元(F)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日响应的供货能力。
(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文件
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设备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困关境内制造的产品,须提供货物的原产地承诺函(格式详见附
件十·(一))。
(2)业锁要求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品郎制造商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米具有合同金额
在200万元及以上F的供货业绩。
(备注投标文件中所附合同复印件需能体现出合同签约时间、合同签约主体、合同标的(设
备名称、型号规格)入人、签字盖章页等主要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3)财务要求:
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
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
可),或提供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有“复印件无效”字样
的需提供原件备查,无需针对本招标项目开具)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必须承诺所提供材料均直实有效,若材料虚假,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
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投标人须承担山此造成的一一切损失(须提供承诺书,
格式详见附件十一(二))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提供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中国截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w.cn/)的查询截图。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xgk.court.gov.c/)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俱“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
(5)其他要求:
1)法律规定的其他要求。
2)产品制造商不参与直接投标的,允许代理商投标,需提供产品制造商不参与直接投标的
证明材料原件及制造商授权委托书原件。(同品牌产品同一型号的制造商只能授权·个代
理商参加木次投标。)
3)设备供应商应确保设备的木质安全,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关于安全、环保、职业健
康的相关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十一(二))
1)所投设备名称、税率应当与最终开票明细的名称、税疼保持致。(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
附件十一(二))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十·(三)):
木项日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16日09时00分到2021年05月21口16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16日09时至2021年5月21日16时
(北京时问),将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以及欲参项目的顶目名称发送到
gkh681181038163.co1,进行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6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中山东路307号钟山宾馆南楼201会场。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6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中山东路307号钟山宾馆南楼201会场。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日风机过滤单元(甲U)采购项日(招标编号GKDK-24194)招标人为中国电子科
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五研完所,招标项目资金米自国有,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
项日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风机过滤单元()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日概况与招标范围
(1)设备名称:风机过滤单元(U)采购
(2)数量:1044台
(3)技术规格: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4)交货地点:南京市秦淮区中山东路524号。
(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响应的供货能力。
(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文件
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设备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制造的产品,须提供货物的原产地承诺函(格式详见附
件十一(一))
(2)业锁要求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品牌制造商提供白2021年1月1日以米具有合同金额
在200万元及以上U的供货业绩。
(备注投标文件中所附合同复印件需能体现出合同签约时间、合同签约主体、合同标的(设
备名称、型号规格)、签字盖章页等主要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3)财务婴求:
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
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止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
可),或提供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有“复印件无效”字样
的需提供原件备查,无需针对本招标项日开具)。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必须承诺所提供材料均真实有效,若材料虚假,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
己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投标人须承担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须提供承诺书,
格式详见附件十一(二))。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提供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中国裁判文书水网”
(https:/wenshu.court.gow.cn/)的查询截图。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2xgk.court.gov.cn/)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
(5)其他要求:
1)法律规定的其他要求。
2)产品制造商不参与直接投标的,允许代理商投标,需提供产品制造商不参与直接投标的
证明材料原件及制造商授权委托书原件。(同品牌产品同一型号的制造商只能授权个代
理商参加木次投标。)
3)设备供应商应确保设备的木质安全,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关于安全、环保、职业健
康的相关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十一(二))
1)所投设备名称、税率应当与最终开票明细的名称、税率保持一致。(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
附作十一·(二))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日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十一(三))
3.2木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16日09时至2024年5月21日16时(北京时间),
将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以及欲参加项目的项日名称发送到
gkzb681181030163.c0m,进行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1.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
开户单位: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i而有限公司账号:0200003309004742978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简称及投标人名称”。
1.3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6日09时00分,地
点为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中山东路307号钟山宾馆南楼201会场。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
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木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木招标项日的监督部门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五研究所纪检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子科技集1公司第五十五研究所
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524号
联系人:卢欣一凡
心
i话:025-86858160/6800568
电子邮件:wzgybzbbecetc..con.cn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1号9层
联系人:苗家旺、袭翻
电
话:010-68118103
电子邮件:gkzb68118103@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日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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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41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