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号郏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装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平公资采号郏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装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郏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装修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郏县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河南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15日 19:2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5月16日至2024年05月26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5月27日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
预算金额 | ¥60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郭晓曼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7*****788、150*****211 | ||
采购单位 | 郏县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郏县行政路东段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75-*******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平顶山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平顶山市新华区启蒙路24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7*****788、150*****211 |
项目概况 郏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装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郏采磋商-2024-8 | |||||||||||||||
2、项目名称:郏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装修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6,063,621.86元 | |||||||||||||||
最高限价:*******.86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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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工程概况:本项目含室内地面、墙面、天棚、门装修改造,电气、通风、空调改造,设计范围室内一层、二层等。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工期:90日历天 5.4、标段划分:1个标段 5.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相关验收规范标准) 5.6、采购范围:项目概况中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4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6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郏县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郏财字[2022]35号)要求,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郏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05月16日 至 2024年05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
3.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jhtml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05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郏县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注:本项目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1.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若有投诉,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3.监督部门:郏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005******* 4.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郏县公安局 | |||||||||||||||
地址:郏县行政路东段 | |||||||||||||||
联系人:王先生 | |||||||||||||||
联系方式:037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平顶山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启蒙路24号 | |||||||||||||||
联系人:郭晓曼 | |||||||||||||||
联系方式:037*****788、150*****21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郭晓曼 | |||||||||||||||
联系方式:037*****788、150*****211 |
标签: 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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