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气厂2024年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治理工程二次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气厂2024年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治理工程二次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气厂2024年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治理工程(二次)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4-XA202-GC13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气厂2024年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治理工程(二次)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气厂以《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业务发展投资实施计划的通知》(长油〔2024〕3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气厂。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乌审旗境内。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气厂2024年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治理工程(二次),主要工程量为:(1)苏东-7集气站改造,新增采出液缓冲罐1具、集气站闪蒸气回收一体化集成装置1套及其配套;(2)苏东-11集气站改造,新增采出液缓冲罐1具、集气站闪蒸气回收一体化集成装置1套及其配套;(3)苏东-15集气站改造,新增采出液缓冲罐1具、集气站闪蒸气回收一体化集成装置1套及其配套;(4)苏东-21集气站改造,新增采出液缓冲罐1具、集气站闪蒸气回收一体化集成装置1套及其配套;(5)苏东3#水处理及回注站,2具1000m3沉降除油罐清罐并增设油水罐防爆收油隔氧装置,1具400m3缓冲水罐和1具400m3净化水罐清罐并增设密闭隔氧与VOCs挥发抑制装置。具体工程量以施工图设计及招标人出具的交底单为准。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6月1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4 年12 月31日,共205日历日。

2.4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 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工程名称

具体内容

金额(万元)

备注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气厂2024年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治理工程(二次)

  1. 苏东-7集气站改造,新增采出液缓冲罐1具、集气站闪蒸气回收一体化集成装置1套及其配套;
  2. 苏东-11集气站改造,新增采出液缓冲罐1具、集气站闪蒸气回收一体化集成装置1套及其配套;
  3. 苏东-15集气站改造,新增采出液缓冲罐1具、集气站闪蒸气回收一体化集成装置1套及其配套;
  4. 苏东-21集气站改造,新增采出液缓冲罐1具、集气站闪蒸气回收一体化集成装置1套及其配套;

(5)苏东3#水处理及回注站,2具1000m3沉降除油罐清罐并增设油水罐防爆收油隔氧装置,1具400m3缓冲水罐和1具400m3净化水罐清罐并增设密闭隔氧与VOCs挥发抑制装置。目前设计图纸为A版图,施工内容最终以0版图纸为准。

298.******

不含税、不含甲供材料、不含无损检测费、不含征地费

说明:具体工程量以施工图或现场签证以及招标人出具的交底单为准。

2.5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前期三通一平(施工用水、施工用电、施工道路、场地平整),房屋建筑,设备基础,工艺管道设备安装,电仪、热工、采暖通风、消防、通信安装,防腐保温,总图等及拆除部分;管段预制、防腐管段运输、测量放线、布管、管道安装、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补口补伤、吹扫、管沟开挖及回填、穿跨越、水工保护、防风固沙等及附属配套。具体工程量以施工图设计及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协助招标人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招标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验收、审批、核准、备案、征地和补偿等手续。

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

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

3.2 资质要求

3.2.1 具有石油化工 工程施工总承包二 级或二 级以上资质。

3.2.2 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具有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 许可项目中工业管道安装 许可子项目GA1、GC1级许可参数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3 财务要求

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有效的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其他要求:成立日期晚于 2022 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3 2021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4.4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4.5 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

3.5 项目经理要求

3.5.1 具有机电 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提示:若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其提供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

3.5.2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7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7.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7.2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专业 中级及以上职称。

3.7.3 安全管理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8 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9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其他要求

3.10.1 2021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 及以上质量事故、重大 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3.10.2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通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状态正常。

3.10.3 因工程的特殊性,该工程需要在站场检修期间集中实施,需要在某段时间集中投入较大施工资源,投标人须具备较强资源协调和应急能力,需承诺可按照甲方安排投入大量施工资源。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16日0时0分0秒至2024年5月21日0时0分0秒(北京时间,下同)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②招标文件购买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login,投标人登录账号和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投标人首次登录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密码。

4.2招标文件按标段发售,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可以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5日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投标保证金每标段贰 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保证保险或电汇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咨询招标机构联系人;对系统操作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气厂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四路苏里格大厦

地址:陕西西安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东北角天朗经开中心二楼中国石油招标中心

联系人:韩炜

联系人:刘鸿/王郭杨

电话:0477-*******

电话:02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liuhong_nw@cnpc.com.cn

招标人(或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2024年5月15日


0招标文件附件:异议提起须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zip
1附件U-key办理指南及长庆油田承包商自主管理平台用户操作手册.rar
,内蒙古,乌审旗,陕西,西安市,西安,0477-,内蒙

标签: 挥发性有机物 治理工程 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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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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