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街巷道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背街巷道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尖山区背街巷道修复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GTH00G1603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尖山区背街巷道修复工程已由双鸭山市尖山区建设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双鸭山市尖山区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尖山区背街巷道修复工程;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建设地点:双鸭山市尖山区;
(4)项目概况:改造道路约6000平方米。
(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6)招标范围:完成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7)计划工期:2016年7月15日-2016年8月23日,40日历天;
(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9)本项目不可以兼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2013年01月01日-投标有效期截止之日,下同)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间(自发布招标公告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参加工程投标活动的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本人,并提供项目负责人近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各投标单位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必须是本招标公告之后的日期;
(8)到工程所在地的主管部门开具针对本项目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和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证明。
(9)本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的类似业绩。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6月17日至2016年06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有效的:
(1)投标登记表(在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下载www.thxmglgs.com);
(2)投标承诺(在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下载www.thxmglgs.com);
(3)法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副本;
(5)资质证书副本;
(6)安全生产许可证;
(7)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8)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9)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近3年行贿犯罪档案。投标人应在企业所在地检查机构查询)
(10)到工程所在地的主管部门开具针对本项目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和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证明。
(11)建造师(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12)本项目建造师(项目负责人)近三年的类似相关规模业绩(已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备案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
(13)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岗位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项目班子人员配备(注册建造师1人、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造价员1人)需提交班子人员岗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等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影印件或复印件,到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安升街46号三楼)进行投标登记。
4.2凡通过上述登记的投标人,可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4.3如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寄送申请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if !supportLists]-->7.<!--[endif]-->其他
7.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或弄虚作假投标的,或者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或者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双鸭山市尖山区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安升街48号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
2016年06月17日
标签: 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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