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九佛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购置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森林消防用车项目工作的询价公告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九佛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购置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森林消防用车项目工作的询价公告

  为做好我街道森林消防车辆装备建设,提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提高森林防灭火有效战斗力,确保安全、高效、快速扑救森林火灾工作,完成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森林消防用车)任务,现遴选1家单位承担购置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森林消防用车)等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委托事项内容及服务要求

序号

车辆

名称

主要规格参数

数量

单位

1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森林消防用车)

1.皮卡运输车

2.车辆底盘:整车尺寸约5263×1850×1808毫米(±);满载总质量≥2600千克,国VI标准,四轮驱动,燃油动力,自动档,功率≥130千瓦,乘员5人(含驾驶员),驾驶舒适,外观按《森林消防车辆外观制式涂装规范》(LY/T2577-2016)涂装;

3.辅助配置:全车影像系统和倒车雷达功能,吸顶探照灯,车载逆变器12伏转220伏。配置专用警灯及喊话器和车载电源,设置无人机、森林消防水泵等技术设备支架卡口。

1

  二、项目征集起止时间

  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5月14日(3个工作日)

  三、经费预算

  本项目工作经费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含改装费用)。

  四、对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的企业事业组织和 社会团体(社会团体须具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资质),具备独立 法人资格;

  (二)具有提供服务购置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森林消防用车) 项目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提交材料清单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单位履行任务的实力证明材料,包括单位开展同类项目的证明材料等;

  (五)工作方案,包括工作进度、人力投入、服务质量承诺等;

  (六)报价及预算明细。

  六、材料提交方式

  请将以上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并将材料密封加盖骑缝章) 于2024年5月14日17:00时前交至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九佛街道办事处,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报名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凤凰五路40号,邮政编码: ******,联系人:陈炜杰,电话:135*****304,工作日9:00 -12:00、14:00-17:00。

  七、签订委托合同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九佛街道办事处将组成内部评审小 组用最低价法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与其协商签订委托合同。

  八、因情况变化不适宜询价采购方式,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 违法违规行为或截止时间收到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 等情况,将自动终止此次询价采购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我街所有。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九佛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10日


标签: 森林消防 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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