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丽温高速公路丽水养护救援中心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金丽温高速公路丽水养护救援中心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丽温高速公路丽水养护救援中心项目已由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立项批准建设,项目资金自筹,项目业主为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丽水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位于丽水南城七百秧E-01-11工业地块,********8">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9881㎡。建筑面积17351.23㎡,地下室建筑面积232.14㎡,其中浙江金丽温高速养护救援中心综合楼建筑面积3234.5㎡、拌合楼料仓建筑面积13850.73㎡、门卫地磅房84㎡、配电房182㎡、道路、停车场、围墙、大门、景观绿化以及电气、排水等配套工程。
2.2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救援中心综合楼、门卫地磅房、配电房、拌合楼料仓、道路、停车场、围墙、大门、景观绿化以及电气、排水等配套工程(含安装、市政、装修、暖通、智能弱电及电梯等)的施工全过程的监理工作。
2.3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划分为1个监理标段,监理服务期30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监理6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自交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算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且具有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0日至6月24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丽水市大洋北路29号山水嘉苑26幢104室)购买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2 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含施工图纸),售后不退。
4.3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8日16时00分前到招标人指定账户;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缴纳形式:银行电汇
收款单位: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丽水管理处
开户银行:建行丽水市莲城支行
账号:3300 1696 1350 5000 2355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不集中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考察,招标人将提供必要协助。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11日上午09:30,投标人应于当日8:30~09: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199号明珠国际商务中心2#楼11楼会议室。
5.3招标人定于 2016年7月11日09时30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如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携带身份证、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现场核验签字;如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ncico.com)、(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丽水管理处
地址:丽水市水阁垟店金丽温高速丽水管理处
邮编:323000
电话:****-*******
传真:****-*******
联系人:牛峰

招标代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山市双塔街道七星亚湾小区1幢217-227号
邮编:324100
电话:0578-2789773、13884357820
传真:0578-2789773
联系人:何淑亚
邮箱:648625047@qq.com




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丽水管理处
2016年6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高速公路 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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