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龙湖停车场(凤凰阁西侧停车场南段)工程招标公告
聚龙湖停车场(凤凰阁西侧停车场南段)工程招标公告
盐城市聚龙湖停车场(凤凰阁西侧停车场南段)工程邀标公告
1、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盐城市聚龙湖停车场(凤凰阁西侧停车场南段)工程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施工的投标申请报名。
2、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盐城市聚龙湖停车场(凤凰阁西侧停车场南段)工程
(2) 建设单位: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 工程地点:盐城市城南新区境内
(4) 工程规模:工程投资约98万元
(5) 工期要求: 45 日历天,具体工期服从招标人建设工期要求。
3、本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招标范围:盐城市聚龙湖停车场(凤凰阁西侧停车场南段)工程的施工,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工程量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4、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4.2 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且非法定代表人,具有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资格,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投诉人或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4.3 为了便于项目管理和实施,如中标单位非盐城市城南新区入住企业,须总部搬迁盐城市城南新区或经中标单位授权后在盐城市城南新区注册成立分公司,结算等相关工作将与搬迁盐城市城南新区总部或经中标单位授权后在盐城市城南新区注册成立分公司进行办理。
4.4 本项目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 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报名。
5、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办法。
6、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 的办法。
7、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8、 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2016年 6 月 18 日8:30时至2016年 6 月 21 日17:00时前,带单位介绍信、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上述材料请自行装订成册,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及时联系)至盐城市城南新区管委会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406室报名(新龙广场D1楼)。
9、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招标人: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倪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正娟
联系电话:****-********
地址:盐城市城南新区中南世纪城一期二号楼一单元十楼
招标办: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地址:盐城市城南新区新龙广场D1楼406室
时间:201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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