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责任保险招标公告

医疗责任保险招标公告

彭州市通济镇卫生院拟采购医疗责任保险项目比选,根据有关要求,现向社会发布彭州市通济镇卫生院拟采购医疗责任保险项目比选公告,诚邀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公司参与本项目比选。

一、比选项目概况

1.比选项目名称:彭州市通济镇卫生院拟采购医疗责任保险项目。

2.比选方式:公开比选

3.比选人:彭州市通济镇卫生院

4.项目个数:1个

5.本项目预算金额为:4.99万

二、采购项目:

(一)、医疗责任保险责任:医院编制床位160张、一线医务人员93名、手术100台左右。

(二)、医疗责任保险承保要求

保险类别

承保要求

单位

每起医疗纠纷赔付限额

40万

每人每次赔偿限额

20万

每年累计赔偿限额

100万

1.赔偿处理方式:根据《医疗责任保险条款》,结合《医疗事故处理条列》和《民法典》的规定,选择以下理赔方式:

(1)协商调解:凡协商调解金额在2万元以内的案件,在充分考虑责任占比的前提下,保险人认可被保险人调解意见;协商赔付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由“彭州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医、患、保四方协商处理,得到“彭州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认可,不需要再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依据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意见书进行处理;在调解中,被保险人已按照医院在医疗事故中应承担的责任比例进行赔付的金额,金额未超过保险限额的保险人全额赔付,金额超过保险限额的按照限额赔付;

(2)法院判定:被保险人收到法院传票后2日内通知保险人,收到人民法院的判决结论后被保险人需在两日内通知保险人,如逾期未通知保险人的,保险人有权增加50%免赔。对于通过人民法院(县级及县级以上的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进行赔偿处理的方式,必须由保险人、医患双方共同参与并达成一致赔偿意见,保险人予以认可,如保险人未参与三方调解的,保险人有权增加50%免赔(院方已通知保险人参加调解,保险人因其他原因放弃参与的情况除外)。

2.出险时医护人员不在清单内的,不属于保险责任。

3.出险时如果实际床位数大于投保时的床位数,保险公司有权比例赔付。

三、报名条件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八)本次比选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1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报名详细地址:四川省彭州市通济镇卫生院(彭州市通济镇鼓浪屿路178号)。

联系人:左老师,电话:136*****552

报名所需提交资料:参与比选的公司持营业执照复印件1套(盖鲜章),受委托的报名人须持法人代表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1份,现场报名并登记。

五、评标比选

(一)比选时间:2024年5月21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二)比选地点:彭州市通济镇卫生院会议室。

(三)比选申请人现场提交的资料:

经密封和加盖公章的标书1套(包括公司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其他资料等)。

(四)比选办法:按照相关规定,先由评标小组在监督人员监督下现场开标,对标书进行审查,针对有效标书的比选申请人采用综合评分法,最终评分由高到低分别作为第一、二、三中标候选人。

六、中标公示

本项目中标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3日,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181*****272,或书面形式向彭州市通济镇卫生院办公室反馈。

七、合同签订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与第一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签订合同的,将与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依次顺延。

标签: 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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