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艺术基金2023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云南民族音乐理论创新型评论...

云南艺术基金2023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云南民族音乐理论创新型评论...

一、项目实施背景及特点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以文化自觉促进文化自信、自强,继而推动云南民族音乐薪火相传、推陈出新,构建新时代云南民族音乐评论话语体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云南艺术基金资助下开展“云南民族音乐理论创新型评论人才培训”。本项目立足云南民族音乐多样性优势,培养既对云南民族音乐具有感性认知、更具备多学科方法完成云南民族音乐理论创新型评论人才,探索将云南民族音乐的区域优势转化为文化优势,为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发展提供学理支撑。

二、云南艺术基金简介

云南艺术基金(英文名称为Yunnan Arts Fund,英文缩写为YNAF)旨在繁荣艺术创作,培养艺术人才,打造和推广具有云南特色的文艺精品,推进云南艺术事业繁荣发展。云南艺术基金项目资金来自云南省级财政拨款。云南艺术基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艺术规律,鼓励探索与创新,倡导诚信与包容,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

三、主体单位简介

昆明学院地处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昆明市经开区),是昆明市唯一一所本科院校。1903年,昆明学院前身——五华书院改办为“云南高等学堂”,之后历经云南省两级师范学堂、云南省会师范学校、云南省立第一师范学校、云南省立昆华师范学校、昆明师范学校等时期,至今已有百余年办学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义勇军进行曲》作曲者——人民音乐家聂耳就读于云南省立第一师范学校,为昆明学院杰出校友。2004年,昆明学院在原昆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原昆明大学合并基础上,整合昆明市优质教育资源组建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昆明学院音乐舞蹈学院拥有中央支持地方高校项目“云南跨境少数民族歌舞乐数字化保护与传承基地”“云南省民族团结教育基地”“云南美育素质教育研究院”等多个省级平台,长期承担云南全省大中小学音乐、舞蹈教师的民族音乐舞蹈培训,举办的《青春华彩——聂耳校友作品展演》列入第六届中国聂耳音乐周精品主题晚会。学院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获批2023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人才培训项目。

四、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根据《2023年度云南艺术基金申报指南》和《资助项目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培训周期定为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10月15日,培训总时长共100 天,其中集中授课 36天。

具体培训安排为:

2024年 7月8日 举行开班仪式;

2024年 7月 8日— 7月14日集中授课;

2024年 7月 15日— 7月21日采风、调研;

2024年 7月22日— 8月12日集中授课、论文辅导、舞台实践;

2024年8月13日—9月24日返回原单位整理资料、完成初稿;

2024年9月25日—10月15日完成论文并提交。

(二)项目实施地点

1.集中授课地点:昆明学院

2.项目交流、采风、调研、创作等实践地点:滇西北(大理、丽江、香格里拉)、昆明学院

(三)课程设置

课程分为5大模块:

1.“开学第一课”时事政治理论辅导,核心课程包括《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讲话精神辅导》。

2.民族音乐理论与音乐评论的方法论专题教学,核心课程包括《当代音乐评论话语表达的三个支撑点》《新时代青年评论家的历史使命与学术担当》《云南民族音乐文化泛谈》 《云南青铜时代的音乐文化研究》《“双重乐感”的理论与实践》等。

3.音乐评论个案解析与专题教学,核心课程包括《“梁祝”艺术魅力的内在成因:依托音乐评论的立场探讨传统音乐的结构方式》《云南当代音乐评论面面观》《区域非遗保护与地方文化特色发展的互促实践》《云南代表性舞台剧目音乐评论实践》《走向叙事:歌、乐舞的艺术品格变异》《云南民间文艺经典个案解读与研究方法》等。

4.歌乐舞技能基训提升教学,核心课程包括《舞台剧目编排概要》《云南本土原创歌曲演唱》。

5.学术视野拓展教学,核心课程包括《云南民族民间艺术当代文化生态辨析》《大数据时代的信息素质教育》等。

(四)成绩评定

成绩评定主要针对学员课业完成的质量进行打分,具体标准(以百分计):成绩计算方式以出勤率20%、平时作业20%、舞台实践汇报演出10%、结业作品50%计入总分。经评定、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结业证书》。

(五)师资力量

序号

姓名

职务职称

1

赵塔里木

中国音乐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2

傅利民

中国音乐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3

付晓东

中国音乐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4

张天彤

中国音乐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5

韩宝强

中国音乐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6

黄宗权

中央音乐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7

钱仁平

上海音乐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8

伍维曦

上海音乐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9

范晓峰

南京艺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10

李鹏程

浙江音乐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

11

朱洁琼

浙江音乐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

12

孟凡玉

浙江音乐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13

赵玺昌

海南师范大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14

紫茵(陈志英)

资深音乐评论家、高级记者

15

宗庸卓玛

云南省音乐家协会主席、一级演员

16

罗章斌

云南省音乐家协会副主席、云南省舞蹈家协会秘书长

17

王新

云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18

董秀团

云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19

吴卫民

云南艺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20

郎启训

云南艺术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

21

魏美仙

云南艺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22

苏毅苗

云南艺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23

陈勇

云南艺术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

24

徐梅

云南艺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25

任秀蕾

云南艺术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

26

朱贵荣

云南艺术学院图书馆研究馆员

27

张丽

云南艺术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28

傅海燕

云南民族艺术研究院研究员

29

杨琛

云南师范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

30

孙明跃

云南民族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

31

殷海涛

云南省文化馆研究员

32

赵全胜

大理大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33

张欢

昆明聂耳音乐学院柔性引进教授、博士生导师

34

申波

云南艺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35

龚婷

昆明学院一级演员、硕士生导师

36

何马玉涓

昆明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六)培训成果展示

学员结业音乐评论论文集;学员日常课堂音乐评论文选;民族音乐影像志精粹;学员舞台展演。

(七)学员管理

为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学员入选后,将针对每位学员实施跟踪管理、阶段检查与结业评价。在培训中学员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取消其培养计划:

1.违反国家法律和培训有关的规章制度的;

2.在学习中给培训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3.在学习、创作实践中,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

4.出勤率低于培训周期90%的。

五、培训对象

(一)培训对象遴选

本培训项目面向云南全省招生,通过竞争择优入选学员30名。入选学员的年龄原则上为50岁以下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正派,已经取得一定成就的在职中青年艺术人才,能够保证培训期间全程脱产学习。同时,学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中的一条:

1.在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获得专业奖项或承担研究课题且成果较为突出;

2.取得本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取得本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满3年以上,且有较大发展潜力。

招生范围包括:全省从事音乐评论和理论研究的高校教师、文化馆(站)、艺术院(团)、新闻传播以及新文艺群体。

(二)录取方式

报名截止后,项目组将组织专家按照云南艺术基金相关规定遴选,择优录取。入选学员将以电话、邮件通知录取人员,同时录取结果将公布于昆明学院公众号,请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发送录取通知后未回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录取依次递补。学员接到录取通知书后,请根据集中培训和实践调研时间,提前合理安排好各自的工作。

六、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招生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 月10 日截止。

(二)报名方式

1.云南艺术基金2023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云南民族音乐理论创新型评论人才培训”报名表(见附件1);

2.身份证正反面、最后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个人免冠标准照;

3.能体现本人专业能力的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评论文章或专著等电子版文件。

4.提交方式

(1)请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压缩后发送至邮箱:********@qq.com(压缩包名称格式:姓名-单位-云南艺术基金“云南民族音乐理论创新型评论人才培训”报名);

(2)正式录取人员须携带全套报名材料纸质件(一式2份)、身份证原件、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5张(照片背面签名)于报到现场递交。

(三)报到方式

报到时间:2024年 7月 7日(早10:00—晚 18:00)

报到地点:昆明铭春花园温泉度假酒店(近昆明学院洋浦校区南门)

七、其他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培训费用

本项目为云南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参加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往返交通费、培训期间的食宿、学习费用均由项目主体承担。相关交通费报销请参见《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附件2)。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何老师 137*****045

报名邮箱:********@qq.com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经开区浦新路2号

邮政编码:******

(三)注意事项

凡参加培训学员,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招生简章的各项规定。学员在培训期间的管理严格按照云南艺术基金、昆明学院有关管理制度执行。项目主体单位对培训成果作品有演出、展览、研究、摄影、摄像、出版、发布等使用和宣传权。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云南艺术基金2023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云南艺术基金2023年度艺术人才培训”主体昆明学院所有。


附件:1.学员报名表

2.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



标签: 艺术人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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