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57+500—K153+热熔橡胶沥青同步碎石工程
K57+500—K153+热熔橡胶沥青同步碎石工程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黎霍高速公路项目部路面二分部(K57+500—K153+142.888)热熔橡胶沥青同步碎石工程竞价采购公告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黎霍高速公路项目部路面二分部 已具备釆购条件,现邀请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所有库内供应商参加竞价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 采购项目名称: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黎霍高速公路路面项目。
1.2 采购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黎霍高速公路项目部路面二分部。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 采购范围:
标包 | 施工项目 | 主要施工内容 | 最高限价 | 备注 |
1 | 黎霍高速 | (K57+500—K153+142.888)热熔橡胶沥青同步碎石工程 | *******.23 | 含税 |
注:供应商只报总价,成交供应商的最终单价为工程量清单单价乘以成交供应商最终报价与标包限价之比(不参与竞争的单价除外)。
费用组成:人工、机械、清扫、机具、沥青、胶粉、碎石等费用;
2.2 施工工期: 2024年5月30日-2024年10月31日 。
2.3 施工地点: 山西省长治市沁源县 。
2.4 质量标准或要求: 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JTG F80/1-2017),本建筑服务业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争创品质工程 。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1)资格要求: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库内工程协作单位,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标包 | 资质要求 |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库内工程协作单位,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业绩要求 | 近3年(2021年9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以完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额不少于200万元的施工业绩(以库内已登记的业绩信息为准,若库内无相关信息,可提供合同协议书等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予以佐证) | |
主要人员要求 | 1、施工负责人1名2、技术负责人1名3、安全负责人1名 | |
机械设备要求 | 需自有设备摊铺机、压路机、运输车等 |
注:主要人员均须提供本单位近一年内任意一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2)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施工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9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供应商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违纪违法、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建设主管单位或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参与招采活动的情形。
4.竞价资格获取4.1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公告发布期间内,登录《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在线报名。
注:已注册的供应商请登录《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ds.sxlq.com:9982/showStock/index)点击“投标报名”,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并获取竞价资格。未注册的供应商需在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点击“投标人/供应商注册”,按要求完成注册方可报名(供应商在注册和报名时根据服务中心-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的指引进行办理,无法找回密码的供应商按照通知公告-供应商如何找回用户名密码进行处理)。此为获取竞价资格的唯一途径。
4.2 报名需要上传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及单位相关证件(如有);
(3)单位业绩(如有);
(4)拟任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身份证及相关证件。
以上全部证件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5.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5.1 电子商务平台自动按照价格由低至高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并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1 名。
5.2 本项目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 1 个标包竞价;每个供应商最多允许成交1个标包。若同一供应商同时在1个及以上标包里的报价均为最低,采购人将根据标包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6.合同主要条款6.1 付款条件:
6.1.1劳务费结算的工程量是乙方实际完成并经甲方计量验收且质量符合要求的工程。结算资料需经甲方负责人和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亲笔签名,方可生效,否则视为无效。
6.1.2甲方应根据业主结算付款情况按比例向乙方支付上述结算款项。
6.1.3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当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等额增值税发票,未按要求开具发票,甲方不予付款并不承担任何责任,发票开具遵守以下原则:
(1)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提供的发票税率为9%。不需要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编码简称为建筑服务(“黑色金属冶炼压延品”/”建筑服务“等),品名为劳务费(钢材/工程款/劳务费等)。(财务人员填写)
(2)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国家税收政策发生变化的,由甲乙双方依据调税不调价的原则友好协商。
(3)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法定要求或涉及到服务项目、价款等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需要开具增值税红字发票的(含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由乙方按照税务管理部门规定完成开具工作,甲乙双方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不得另行向甲方主张。
(4)甲方如不慎将乙方提供的发票丢失,乙方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乙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5)乙方向非本合同当事人提供发票行为不当,引起国家税务管理机构或公安机关查处,要求甲方配合调查的,乙方应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损失。
6.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保证金金额:签约合同价的 5% ;保证金形式:电汇、转账支票、债权、银行保函;
保证金有效期:本项目履约结束后 ;保证金递交时间:收到成交通知书后15天内,签订合同之前。
6.3 履约保证金其他要求:
6.3.1 采用转账支票、银行电汇形式的,可由成交供应商的任一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6.3.2 与山西路桥集团或其所属单位有债权关系的,可将《债权替代履约保证金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1)原件作为履约保证金,若债权金额小于履约保证金金额,可用现金补齐。
6.3.3 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成交供应商开户行出具(开户行不具备出具保函资格的,应由其开户行具备相应资格的上级机构出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企业查证授权书(银行官网提供保函自助验真的可不提供)及该银行出具的开户信息。银行保函查证电话应在114等服务平台可查询。银行保函应当为见索即付保函,附加其他任何支付条件(要求提供仲裁机构出具的裁决书或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判决书等生效法律文书的均为有条件支付)的视为无效保函。
以债权形式的担保,可根据履约进度按季度退还;以现金形式的担保,按结算进度等比例退还;以银行保函形式的担保,履约完毕即退还。
7.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7.1 竞价开始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0 日 9 时 00 分。
7.2 竞价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0 日 12 时 00 分。
7.3 报价方式:
(1)√含税价(税率 9 %)
(2)£不含税价
7.4 起始价: *******.23(含税) 。报名通过后,应报出不高于限价的初始报价,否则不能参与后续竞价。
7.5 报价梯度: 7045 。(供应商每次报价的最低降幅)
7.6 报价有效期: 90日历天 。
7.7 其他规则:
(1)供应商在竞价截止时间前可自由竞价,不限轮次;若在竞价截止时间前5分钟内有供应商报价,则竞价截止时间顺延5分钟,直至再无供应商发出报价。
(2)供应商报价低于限价10%时,供应商应进行确认,供应商须对确认后的报价负责。若成交供应商无法提供履约保函或签订合同,该供应商将被清除出库,并列入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山西路桥集团所有招采项目。
8.公告媒介8.1 发布竞价采购公告媒介:《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8.2 发布竞价成交公示的媒介:《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8.3 成交公示的期限: 3日历天 (法定节假日顺延)。
9.监督上级监督部门: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351-*******
本级监督部门:山西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法务审计部
联系方式:0357-*******
10.联系方式采 购 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黎霍高速公路项目部路面二分部
地 址:山西省长治市沁源县沁河镇河西村
联 系 人:乔先生
电 话: 134*****833
附件1:《债权替代履约保证金的承诺书》
附件2:工程量清单
附件3:《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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