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南排山海域海洋牧场人工鱼礁一期工程用海公示
玉环市南排山海域海洋牧场人工鱼礁一期工程用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及《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拟对玉环市渔港开发有限公司提出的玉环市南排山海域海洋牧场人工鱼礁(一期)工程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自2024年5月16日起),具体见附表和附图。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18号;邮编:******;电话:0571-********。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468号;邮编:******;电话:0576-********。
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玉环市玉城街道双港路187号;邮编:******;电话:0576-********。
项目名称 | 拟用海人 | 用海位置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用海面积(公顷) | 申请用海 期限 |
玉环市南排山海域海洋牧场人工鱼礁(一期)工程 | 玉环市渔港开发有限公司 | 位于玉环市南排山南侧海域 | 人工鱼礁 用海 | 透水构筑物 | 20.3328 | 30年 |
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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