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涉案物品及涉案车辆保管库房项目磋商公告

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涉案物品及涉案车辆保管库房项目磋商公告

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涉案物品及涉案车辆保管库房项目磋商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委托就涉案物品及涉案车辆保管库房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磋商。

一、项目编号:HCJSF【2016】-067

二、项目名称:涉案物品及涉案车辆保管库房项目

三、采购内容:(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1、本次磋商采购共一包:报价人所报价项目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内容。具体参数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2、范围包括:房屋租赁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相应规定为准。

3、服务期限:二年

四、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所需的其它特定条件;

五、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通过有效年检的)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的不作此要求);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的不作此要求);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5、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代理人须持有法人代表签字确认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且代理人须持有所属企业正式职工的有效证明(聘用合同等有效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报价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两套留存),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报价人购买磋商文件。(有关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六、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6月20日-2016年6月24日

08:30-11:30,15:00-17:30(公休日除外)

2、地点:临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交易大厅

3、地址:锣鼓大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4、磋商文件售价:¥30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1、2016年7月1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

2、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交易大厅第2开标室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出席磋商仪式。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

地址:临汾市尧都区鼓楼东大街135号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临汾市尧都区解放西路柏松大厦705室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

传真:****-*******

邮编:041000

E--mail:hclffgs6713331@163.com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06月20日

标签: 公安局 车辆 磋商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