茨营镇团结村委会万旗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茨营镇团结村委会万旗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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茨营镇团结村委会万旗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云南昱方 2024-012-012)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
一、招标条件
本茨营镇团结村委会万旗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5 万元;自筹资金 34.823343 万元,招标人为曲靖市麒麟区茨营镇
团结村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根据茨营镇团结村委会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和招标备案,现已具备招标条件,
招标内容为:污水检查井 60 座、钢筋混凝土污水处理池 1 座、dn110PE100 排水管安装 30
米、dn160PE100 排水管安装 30 米、双壁波纹管 DN300(S2 加厚)640 米、双壁波纹管 DN300(S2
加厚)640 米、塑料 PVC 管 D75*2.3 20 米、塑料 PVC 管 D110*3.2 40 米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茨营镇团结村委会万旗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茨营镇团结村委会万旗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⑦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
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必须包含项目经理 1 人(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资格)、施工员 1 人、质量员 1 人、安全员 1 人、标准员 1 人、材料员 1 人、机械员 1
人、资料员 1 人、劳务员 1 人。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5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5 月 22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文件费 600.00 元/份,含电子版,不办理邮寄),符合磋商条件
的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携带的证件及证明资料:A、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
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B、项目经理建造师
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C、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属于授权人办理时提供)及其身份证(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格式自拟)D、未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原件(“资格条
件承诺函”样式附后);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还须按“申请人资格要求”第一条要
求,逐项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证
明材料格式自拟)。E、写明供应商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号码及电子邮箱的企业基本
概况介绍原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5 月 28 日 0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曲靖市麒麟区茨营镇党群服务中心一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5 月 28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曲靖市麒麟区茨营镇党群服务中心一楼会议室
七、其他
茨营镇团结村委会万旗营农村生活污水
治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茨营镇团结村委会万旗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昱方项目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白石江街道办事处幸福社区麒麟北路 27 号)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云南昱方 2024-012-012
项目名称:茨营镇团结村委会万旗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资金来源:2024 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5 万及自筹资金
预算金额:441866.66 元
采购控制价:398233.43 元
采购需求:污水检查井 60 座、钢筋混凝土污水处理池 1 座、dn110PE100 排水管安装 30 米、
dn160PE100 排水管安装 30 米、双壁波纹管 DN300(S2 加厚)640 米、双壁波纹管 DN300(S2
加厚)640 米、塑料 PVC 管 D75*2.3 20 米、塑料 PVC 管 D110*3.2 40 米等。
工期:45 日历天。
质量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标 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及现行各
相关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设计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规范及质量标准,一次性验
收合格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⑦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
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必须包含项目经理 1 人(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资格)、施工员 1 人、质量员 1 人、安全员 1 人、标准员 1 人、材料员 1 人、机械员 1
人、资料员 1 人、劳务员 1 人。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至 2023 年 5 月 22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昱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白石江街道办事处幸福
社区麒麟北路 27 号)。
联系电话:0874-3286186。
方式:现场获取(文件费 600.00 元/份,含电子版,不办理邮寄),符合磋商条件的供应商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携带的证件及证明资料
A、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加盖鲜章
的复印件);
B、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C、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属于授权人办理时提供)及其
身份证(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格式自拟)
D、未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原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样
式附后);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还须按“申请人资格要求”第一条要求,逐项提供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格式自
拟)。
E、写明供应商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号码及电子邮箱的企业基本概况介绍原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 间:2024 年 5 月 28 日 14 时 30 分至 15 时 00 分
地 点:曲靖市麒麟区茨营镇党群服务中心一楼会议室
五、磋商时间和地点
时 间:2024 年 5 月 28 日 15 时 00 分
地 点:曲靖市麒麟区茨营镇党群服务中心一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公开招标的所有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公告等)仅在
曲靖市麒麟区茨营镇团结村民委员会宣传栏、曲靖市麒麟区茨营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
中心公示栏粘贴以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采
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媒体或网站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曲靖市麒麟区茨营镇团结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王芬 联系电话:184874600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昱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俊 联系电话: 18608860786
地址: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白石江街道办事处幸福社区麒麟北路 27 号
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日 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背面)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申明:我(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
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项目的响应文件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
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响应文件的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签章)
法人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背面)
资格条件承诺函
我方(服务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
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服务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
7.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如需检查核验,自愿接受采购单位(采
购代理机构)的检查核验,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规定的服务商基本资格条件。如有虚假,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服务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曲靖市麒麟区茨营镇团结村务监督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曲靖市麒麟区茨营镇团结村民委员会
地 址:曲靖市麒麟区茨营镇团结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王芬
电 话:18487460052
电子邮件:25210570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昱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白石江街道办事处幸福社区麒麟北路 27 号
联 系 人: 刘俊
电 话: 18608860786
电子邮件: 25210570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生活污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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