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实验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苏州市建设工程项目询价公告

1. 苏州市东中市实验小学校 的 东中市实验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 已经 苏州市姑苏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资金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 江苏金港建设项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苏州市姑苏区中街路203号东中市实验小学校内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姑苏区
(2) 工程规模: 小型工程 建筑面积:2200 平方米 工程性质:建筑工程 招标金额:61.3157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6/7/2 至 2016/8/5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工程性质 工程类别 合同估算价(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
0001 校舍维修改造工程 建筑工程 其他 61.3157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建筑装饰-Ⅰ组; 建筑装饰-Ⅱ组;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是否采用网上报名:否 是否采用网上投标:否 是否采用预选承包商名录:是

申请人其他条件:(一)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见上表;
(5)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负责人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和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证明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7)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材料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 获取招标资格(招标)文件办法:
文件类型: 预审办法:
获取文件开始日期: 2016/6/20 获取文件截止日期 2016/6/21
上午起时间: 09:00 上午止时间 11:30 下午起时间: 13:00 下午止时间 15:00
获取文件地点:
6. 请申请人于 2016/6/20 至 2016/6/21 每天上午 09:00 下午 15:00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脑报名室 报名。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 2016/6/21 09:00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 2016/6/21 15:00
7. 备注: (一)报名时请携带企业和项目经理IC卡(外地投标企业单项报名的请至交易中心二楼信息科办理)至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自助报名室报名,并打印报名确认单。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封袋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 提交材料如下: (1)苏州市建设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通用文本格式,苏州市建筑市场信息网自行下载后打印); (2)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原件(附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单位传真等); (3)报名确认单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信用手册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本市投标企业只需提交报名确认单原件); (4)拟选派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并提供项目经理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近三个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年度)》(本市企业和纳入本市管理的外地进市企业)或《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年度)》(本省外市企业)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省内外市进苏企业按《苏州市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苏住建规【2011】1号文)执行;省外进苏企业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办理核验备案手续的通知>的通知》(苏住建建〔2013〕50号)执行;(6)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必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并提供委托代理人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近三个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上述资料应按序装订成册(原件不需装订)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在规定时间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二)确定潜在投标人的办法: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如少于3家,将重新公告;如超过5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5家单位入围;如3-5家,则全部入围。
8. 招标人地址: 苏州市姑苏区中街路203号
联系人: 朱老师 传真: 电话: ********
邮编: E-Mail:
9.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市金门路688号东建大厦5楼
联系人: 徐珊珊 传真: ******** 电话: ********
邮编: 215000 E-Mail: ********1@qq.com">********1@qq.com
10.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赵苹
项目组组长: 沙峰 性别: 男 卡号: 苏招(信)E0807
职称或执业资格: 注册造价工程师 联系电话: 133*****169 上岗卡号: 苏招E0807

11.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本公告发布时间: 2016/6/20 09: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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