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旅游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白城市查干浩特旅游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JHZB********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城市查干浩特旅游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工程已由吉发改审批【2014】25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白城市查干浩特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自筹64.1%、贷款35.9%。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和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施工项目名称:白城市查干浩特旅游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工程施工
监理项目名称:白城市查干浩特旅游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工程监理
2.2建设规模:日处理0.5万吨污水处理厂一座,铺设DN300-DN1000污水管网38.95千米。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工作内容。
2.4项目总投资:5572.17万元
2.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6工程建设地点:白城市查干浩特旅游经济开发区
2.7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7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10月31日,工期473日历天;监理服务期自2016年7月15日起至质保期结束为止。
2.8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3年至2015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与本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3年至2015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须配备的专业监理工程师5人,具有省级及以上监理岗位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6]1号、吉建管[2015]50号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0日至2016年6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包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白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白城市中兴东大路101号2楼)报名,报名后执报名回执单及相关资格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请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4.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800元,监理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8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1日9时30分,地点为白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白城市政务大厅,公园路14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白城市查干浩特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白城市洮北区岭下镇图乌公路东侧
联 系 人:刘璐
联系电话:177*****68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东南湖大路天骄大厦A座22楼
联 系 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135*****301
2016年6月20日
标签: 污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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