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中心汇水区排水防涝工程总承包一标段
长春市中心汇水区排水防涝工程总承包一标段
长春市中心汇水区排水防涝工程总承包一标段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DFHT2024-0418-GC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中心汇水区排水防涝工程总承包一标段,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23】184号、【2024】2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长春市中心汇水区排水防涝工程总承包一标段(DFHT2024-0418-GC04)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包含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后续施工图设计服务)、施工(含市政部分公共管线等迁改工作和铁路部分工程实施所需的通信、信号、电力、电气化及公共管线等迁改工作)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并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施工图设计以初步设计为依据,预算不得超过概算投资。
2.3建设规模:新建泵站一座;新建天光路北十条暗渠副线(含市政段和铁路段)、既有暗渠清淤、新建团山街区域排水管线等投资概算中所涉及的建设内容。
2.4建设地点:长春市。
2.5设计周期:中标后3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
施工计划工期: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6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2.7工程主体估算:8406.0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具有相应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条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设计和施工资质。
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铁道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吉林省住建厅、长春市建委、延边州住建局核发的省级权限审批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统一自动延续至2024年6月30日。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可由设计部分负责人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主持的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
3.3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设计部分负责人1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设计人员3人,其中市政部分2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铁道部分1人,具有铁道工程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施工部分负责人1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施工部分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其他人员:施工员5人,测量员3人,质量员3人,资料员2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3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管理人员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以上人员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格证书或职称证。
3.4类似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有一项及以上同类工程总承包业绩。(同类工程总承包业绩是由一项市政工程设计类似业绩或一项市政工程施工类似业绩,或是一项市政工程的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5财务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受限制。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
3.7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获取招标文件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4年5月17日9时00分至2024年5月23日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开展交易活动。未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操作手册》办理,详见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首页。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09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5.2投标人开标当日无需到现场开标,不需要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原件,实行远程解密。
5.3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进入评标阶段,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 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形式进行开标,各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加入腾讯会议号(腾讯会议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内容),所有投标人需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进行远程解密,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
5.6现场参加开标人员:招标人代表、行业监督管理部门代表、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5.7投标单位在中标后,需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8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系统维护,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西街630号
联系人:赵佳
联系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联系人:辛华军
电话:043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ccjw********@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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