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头优质猪育肥招标公告
1000头优质猪育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海发改发[2016]266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投资、省级财政配套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海原县胜达养猪专业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海原县西安镇胡湾村
建设规模:新建标准化猪舍1座(含水泡粪池),建筑面积700平方米,砖混结构。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要求的所有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建筑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具有良好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宁检会【2011】3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不得参加施工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投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不得参与施工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下项目的投标,本工程谢绝特级及一级企业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0日至2016年6月24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的行贿受贿查询函、法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身份证等证件(必须为原件),到宁夏金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4.2报名后的单位到宁夏金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鼓楼南街164号)购买招标文件。如中标结果公示后在公示期内,无高利贷借贷行为的举报投诉,按程序办理中标手续;如有高利贷借贷行为的举报投诉,经核实后取消中标资格。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胜达养猪专业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金诚信建设工程
合作社 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原县西安镇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鼓楼南街164号
邮 编:755000 邮 编:755000
联系人:张玉萍 联系人:董静
电 话:151*****938 电 话:18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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