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公告

关于撤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公告

我局于2023年5月26日核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220*****2300045号)。建设单位:长春市第六医院(长春市心理医院、长春市心理卫生研究所、长春市护理医院);项目名称:长春市第六医院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报件填写基本信息时,将项目名称和项目代码填写错误,依据建设单位申请,经我局研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同意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220*****2300045号)撤销。并予以公告。自本公告之日起,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不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各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

特此声明!

联系电话:0431-********

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用地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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