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岑巩县人民医院骨科耗材A包、B包
采购公告岑巩县人民医院骨科耗材A包、B包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岑巩县人民医院骨科耗材(A包、B包) | ||
省份/直辖市 | 贵州 | 地区 | 黔西南州 - 岑巩县 |
采购单位 | 岑巩县人民医院 | 联系方式 | 吴吉伟 177*****537 |
代理机构 | 贵州中元利时招标有限公司 | ||
所含内容 | 医疗器械招标医疗招标 |
项目概况 岑巩县人民医院骨科耗材(A包、B包)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2024年06月05日 13时20分 ) 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P522*****240*****
项目名称 : 岑巩县人民医院骨科耗材(A包、B包)
项目序列号 : ZFCG202*****017
预算金额(元) : ******.00元
最高限价(元) : ******.00元
采购需求 : 骨科耗材(A包、B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
标项名称 : 岑巩县人民医院骨科耗材(B包)
数量 : 批
预算金额(元) : ******.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 岑巩县人民医院骨科耗材(B包)(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
标项
标项名称 : 岑巩县人民医院骨科耗材(A包)
数量 : 批
预算金额(元) : ******.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 骨科耗材(A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
合同履约期限 : 1年
本项目(是 /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4)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信息查询: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查询 (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6)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文件。 注册入库需知:尚未注册入库的交易主体请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点击“统一注册平台”进行信息入库注册(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85*****619/*******),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数字证书即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开展招投标及竞买业务。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获取文件,如因未注册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获取文件的交易主体,后果自行承担。 2、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采取电子文件投标,方式为线上递交(具体递交方式详见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下载专业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文件。 3、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不受公告发布时间“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的限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5月15日 23时59分 至 2024年06月05日 13时20分
地点: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方式: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售价: 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6月05日 13时20分00秒
投标地点: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开标时间: 2024年06月05日 13时20分
开标地点: 黔东南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①支持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库(2022)19 号相关规定,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货物全由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给予 10%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价格扣除只针对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有效。 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 商提供由省级以上(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②鼓励节能环保政策: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 号),所投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强制采购产品除外),每一项加 0.3 分;所投产品同时具有节能和环保证书的,每一项加 0.5 分,最高不超过 2 分。 ③支持少数民族地区产品政策: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 号),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在总得分基础上加 3 分;投标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50%加以确定。① 少数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 ② 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青海省、云南省、贵州省。 ④其他:按照《关于将国产密码应用措施等条款落实到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7〕6 号)文件、《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岑巩县人民医院
地址: 思州路84号
项目联系人: 吴吉伟
项目联系方式: 177*****537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贵州中元利时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迎宾大道丰球新天地A栋1单元2803
项目联系人: 刘泽友
项目联系方式: 189*****606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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