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体育局机关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江苏省体育局机关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采购人:江苏省体育局(机关)
项目名称: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有关要求,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的全国全民健身大会总体方案安排部署,于2024年5月-9月开展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相关赛事活动。要求组织我省运动员不少于800人次参加足球、篮球、排球、健身气功、太极拳、乒乓球等20余个项目的江苏省选拔赛、华东区决赛和全国总决赛参赛任务及残健融合健身嘉年华、农民健身嘉年华等6个嘉年华活动;完成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江苏省选拔赛7个项目:篮球(三人制)、足球(五人制)、篮球(五人制)、健身气功、排球(气排球)、太极拳、足球(八人制)及江苏省承办的华东区决赛5个项目:足球(五人制)、啦啦操、排舞、拔河、亲子健身嘉年华活动的办赛任务并完成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国家体育总局要求的其他任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63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一是承办本次赛事必须具备统筹协调华东区五省一市体育部门、江苏各市县政府部门和江苏省级各项目运动协会的能力。江苏省国际体育交流中心(以下简称交流中心)作为江苏省体育局的直属事业单位,长期承担我省体育局委派的各项群众体育工作,具备本次赛事必备的统筹协调能力。交流中心连续数年承办并组织参与长三角体育节等相关系列活动,是该系列活动中江苏省唯一的牵头单位。与华东区其他省市相关体育部门形成了良好的联络制度和合作关系。上述协调能力对于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华东区)赛事活动的顺利进行和预期目标的达成至关重要,是社会组织和企业无法具备。二是全国综合运动会裁判员选派的公正性和专业性,对办赛主体的性质有特殊要求。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文件精神,该赛事裁判员选派需符合全国全民健身综合运动会裁判员的选派条件、标准和程序。根据《江苏省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裁判员日常管理和赛时选用工作应由省体育局内设机构负责协调,并确保裁判的公正和准确,维护赛事的公正性。交流中心作为江苏省体育局的直属事业单位,能够在短时间内整合各部门资源,选派大批专业裁判员参与赛事,社会组织和企业不具备承担此项工作的客观条件和能力。三是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的重要政治意义和公共服务特殊要求。举办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赛事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实施健康中国,深入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的重要体现。鉴于本次大赛的政治意义、意识形态、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特殊要求,国家体育总局指定总局直属事业单位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具体负责大赛组织实施、推进落实等各项工作,并要求华东区五省一市具体筹备工作均由各省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承担。江苏省体育局据此颁布了《江苏省体育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华东区)的通知》,明确要求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华东区)江苏省的参赛、办赛组织实施、推进落实等各项工作由江苏省国际体育交流中心具体负责。综上,江苏省国际体育交流中心作为江苏省体育局的直属事业单位,长期承担我省体育局委派的各项群众体育工作,具有承办本次赛事的特定协调能力、专业能力以及积极的社会引导作用,社会组织和企业不具备承担此项工作的客观条件和能力,这也是本次服务项目采购的特殊要求,经专家论证,该项目适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2024年05月16日至2024年05月23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1. 采购人
联系人:周玲美
联系地址:南京市广州路191号
联系电话:025-********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唐志龙
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63号7楼
联系电话:025-********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江苏省体育装备中心
联系地址:南京市广州路191号
联系电话: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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