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环城水系生态综合治理及城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便民活动场所建设—颛顼公园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高阳县环城水系生态综合治理及城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便民活动场所建设—颛顼公园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高阳县环城水系生态综合治理及城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便民活动场所建设)—颛顼公园附属工程施工已由高阳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高阳县环城水系生态综合治理及城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便民活动场所建设)初设及概算的批复》(高阳审批审字【2022】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高阳县颛顼公园。2.1.2、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公园内建筑、硬质景观灯,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1.3、最高限价:********.11元。2.1.4、计划工期: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6月17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7月31日。2.1.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的全部内容。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入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查询时间是投标截止日)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 的通知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且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17 08:30至2024-05-23 17:30,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或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如未按上述要求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潜在投标人须按上述要求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6-0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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