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白银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G247线景泰至五佛段养护工程等3项工程中心试验室招标公告
甘肃省白银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G247线景泰至五佛段养护工程等3项工程中心试验室招标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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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甘肃省白银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G247线景泰至五佛段养护工程等3项工程中心试验室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货物类 |
联系人 | 魏伟 | 联系电话 | 181*****499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4-05-20 08: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5-20 17:00:00 |
采购单位 | 甘肃省白银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是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公告内容
甘肃省白银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G247线景泰至五佛段养护工程
等3项工程中心试验室招标公告
根据《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及《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办【2018】168号文)的有关规定实施自主招标,拟对甘肃省白银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G247线景泰至五佛段
养护工程等3项工程中心试验室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白银市)进行邀请招标:
一、招标单位:甘肃省白银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二、项目编号:BYGLSYFZZX2024-19
三、项目名称:甘肃省白银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G247线景泰至五佛段养护工程等3项工程中心试验室
四、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五、预算控制价:
1. 001标段:5.98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放弃无效标处理。
六、评标办法:最低价法中标
七、工程方案及主要工程量:
序号 | 工程名称 | 工程方案 | 主要工程量 |
1 | G247线景泰至五佛段养护工程 | 对K9+750至K21+600段11.85公里进行重铺,路面结构层为4cm聚合物胶粉复合改性沥青混凝土( ARHM-13 )+5cm厂拌热再生改性沥青混凝土( AC-20 ) +20cm水泥稳定再生骨料基层+18cm全深式冷再生底基层;对K21+600 至K22+750段1.15公里原路面病害处治后,采用4cm聚合物胶粉复合改性沥青混凝土(ARHM-13)进行罩面。同时,完善沿线交通安全设施。 | 18cm全深式冷再生底基层*****平方米,18cm水泥稳定再生骨料底基层875平方米,20cm水泥稳定再生骨料基层*****平方米,15cm水泥稳定再生骨料基层4505平方米,4cm聚合物胶粉复合改性沥青混凝土(ARHM-13 ) ******平方米,5cm厂拌热再生改性沥青混凝土(AC-20 )*****平方米,橡胶沥青碎石封层*****平方米,C25现浇混凝土护肩2144立方米,C25水泥混凝土路缘石7立方米,波形梁护栏5438米,标志牌77块,交通标线1740平方米等。 |
2 | G247线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 | 改造提升部分路段护栏,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在穿城镇、学校、平交路口路段增设标线、警告标志、道口标柱等设施,完善不同形式、等级护栏搭接过渡,改造提升桥梁护栏等。 | 附着式标志60块,单柱式标志244块,单悬臂标志4块,停车让行标志21套,减速让行标志3套,波形梁护栏480米,组合式桥梁护栏616米,轮廓标53个,热熔突起型标线267平方米,热熔反光型标线*****平方米,道口标柱88根,黄闪灯21套,20cm厚 C30砼路面2039平方米等。 |
3 | G338线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 | 改造提升部分路段护栏,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在穿城镇、学校、平交路口路段增设标线、警告标志、道口标柱等设施,完善不同形式、等级护栏搭接过渡,改造提升桥梁护栏等 | 附着式标志 105 块,单柱式标志 71 块,停车让行标志 19 套, 减速让行标志 4 套,波形梁护栏 608 米,梁柱式护栏 112 米,组 合式桥梁护栏 246 米,A 级混凝土护栏 40 米,轮廓标 82 个,双组份突起型标线 284 平方米,双组份反光型标线 ***** 平方米,道口标柱 60 根,黄闪灯 32 套,桥面铺装 539 平方米,平交路口硬化 683 平方米等。 |
1、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交通运输部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公路工程的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本项目的技术要求开展试验检测工作,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提供科学、公正的数据和报告,具有第三方公正性。
2、如果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单位在履行中心试验室服务过程中行使的权力或所需的授权,来自于采购人和第三方签订的工程合同文件,该合同文件必须成为本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合同的组成部分,两者之间如出现矛盾,则应编制补充说明文件一并列入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合同。此时试验检测单位应:
(1)根据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合同文件和工程合同文件履行试验检测服务;
(2)根据职责范围,在采购人和第三方之间独立公正地行使上述合同文件赋予的权力;
(3)根据上述合同文件的授权,可对相应的工程和合同事宜进行变更,但未经采购人的书面批准,不得变更工程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工程标准和第三方的责任与义务。
(4)本项目中心试验室对采购人负责。中心试验室负责委托人要求的全部试验检测工作(不含超出供应方资质允许范围的检测参数)。中心试验室应及时完成各类试验检测工作并及时向采购人或项目管理办公室反馈抽检结果,由中心试验室将检测结果反馈给施工单位,最终提供试验报告和分析意见为项目管理办公室进行工程质量控制和评估提供依据,施工单位依据试验检测结果指导施工。
(5)中心试验室负责合同范围内的验证试验、工艺试验、抽样试验、验收试验,以确保工程质量完全处于受控状态,并负有检查、监督、帮助和指导工地试验室、监理试验室工作的义务。
(6)对中心试验室不能检测的项目,经采购人批准,特殊检测项目可委托一家有相应资质的其他试验检测机构进行试验,费用由采购人自行支付。
3、试验检测人员
(1)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单位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试验检测服务的人员,必须能够适应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合同规定的服务工作,其主要试验检测人员的资格应在试验检测规划书中详细描述并得到采购人的认可。
(2)项目管理单位有权建议委托人以书面形式要求试验检测单位更换不能按照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的派驻人员,具体按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3)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单位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试验检测服务的试验室主任和技术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及合同中填报的人员相同。如有变更,其代替人员的资质仍应得到委托人的认可。合同签订后,中心试验室填报的关键人员不能到位,应视为中心试验室违约,项目管理单位可提出处理意见,建议委托人拒绝支 付其中心试验室费用,没收部分或全部履约担保,直至终止合同。
(4)中心试验室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中心试验室服务的各类试验检测人员必须按时出勤,试验室主任离开工地必须向委托人代表请假并经同意,如试验检测人员未经委托人同意擅自离开工地,委托人有权按比例扣减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的服务费。
4、中心试验室应具有本工程项目要求的相适应的试验检测人员和设备,不得借用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更不能抄用承包人的试验数据。
九、检测服务时间:2024年养护工程开工之日起至交工验收日之日止。
十、资金来源:上级财政拨款。
十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1、提供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的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乙级或以上检测资质;
3、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
5、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截止开标时间前成立不足1年的企业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6、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查询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竞价截止时间前);
7、被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在《甘肃省公路建设市场2022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中评为AA、A、B、C的投标人可参与本次投标;被评为D级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8、试验室机构设置与人员安排、检测仪器、设备和设施的配备、检测工作程序、检测方案和服务保障。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10、提供投标资料真实性承诺。
十二、投标登记、资格审核及竞价时间:
1、投标登记及资质审核时间 :2024年5月16日17:00:00至2024年5月19日23:00:00。
2、竞价时间 :2024年5月20日8:30:00至2024年5月20日17:00:00。
3、资料提交
投标人应当认真阅读理解公告要求在线报名,填写报名联系人信息;在系统中提交招标公告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文件(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文件扫描件或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版文件)等待业主方评审,经业主方评审合格,电话或短信通知后方可在竞价时间内进行竞价(请投标单位在资格审查时间保持电话畅通);通过评审的投标人在线提交报价信息,投标人应对报价及竞价负责,最终竞价为固定价,中标后不做递增或递减的调整,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注:投标人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文件格式详见附件)一旦发现造假,将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当在合同签署完成,将上述全过程相关资料胶装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移交签字盖章后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一正一副。
十三、投标人竞价须知:
1.不提供竞价所需的终端设备,投标人自行准备。
2.请意向投标人按规定要求自行登录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账户注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竞价。
3.本次网络竞价采取多轮竞价,竞价快结束并出现次低价时系统自动延时竞价时间,延时周期为3分钟,各投标人(供应商)报价的必须在有效范围内。
4.投标人有以下行为的竞价无效:
(1)不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资质文件要求投标的(上传资料不合格的);
(2)不按招标公告规定的竞价时间、竞价方式和减价幅度进行竞价的;
5.由于自主招标采购平台系统故障或因网络中断、停电、死机、受到攻击等原因造成承载网络竞价报价系统的服务器故障,或因网络及系统原因导致数据传输有误,致使网络竞价无法正常进行的,报价活动中止。当影响网络报价因素排除后,由组织方通知各投标人(供应商)重新进自主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网络报价。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甘肃省白银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联 系 人:魏伟
联 系 电 话:181*****499
联 系 地 址:白银市白银区水川路144号
2024年5月16日
附件信息
标签: 试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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