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哈密广汇物流有限公司淖柳公路重卡维修站公寓楼及室外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哈密广汇物流有限公司淖柳公路重卡维修站公寓楼及室外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采中心拟对新疆哈密广汇物流有限公司淖柳公路重卡维修站公寓楼及室外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有相应资质等级,信誉可靠,具有履行本招标文件规定能力的投标人(单位)参加。
一、招标项目名称:新疆哈密广汇物流有限公司淖柳公路重卡维修站公寓楼及室外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二、招标编号:GHNY-2024-081
三、招标内容:本项目为新建职工公寓楼及室外配套设施项目:职工公寓楼建筑面积:5828.98㎡、砖混结构5层、60户,施工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室内外装修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电梯、消防等;室外配套设施:包括公寓楼室外配套给排水与采暖管网、公寓楼供电(接入800KVA箱式变电站)、公寓楼室外铺装、道路、亮化等。
现场情况:施工现场“五通一平”具备施工条件,施工用水用电已接入,承包人按发包人提供的水、电源点安装计量装置使用,按月或最终计量结算。
项目地点: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重卡维修站。
本期工程总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0天。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招标人提供全套电子版图纸。(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四、投标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符合招标项目地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相应实力的企业。
2、投标人必须能够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经营状况良好。
3、投标人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无行贿受贿记录、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标投标企业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4、提供同类项目近三年的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有效业绩证明,另请提供客户的使用评价反馈证明。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业绩为无效业绩,投标时须携带原件备查。
5、投标人须具备的专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6、通过广汇招采平台注册,通过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且经营范围涵盖此次招标内容。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不允许转包、分包。
9、踏勘现场
(1)投标方必须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需自行组织(需取得招标人许可)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不对投标人使用上述材料和数据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再次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投标文件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5)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参加现场踏勘的,相关责任、后果以及对投标的影响,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备注:此项目须来新疆乌鲁木齐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现场开标,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由平台注册授权人带原件(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专业资质、业绩合同等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件)进行现场查验。
五、网上注册报名注意事项:凡有意参加此次招标的单位必须在广汇电子采购网站上(http://zc.guanghui.com)注册、审核入库后才可参加本次投标。参与投标供应商必须携带注册时提交的相关资质资及相关业绩合同原件,开标现场查验;如未来现场投标及未携带原件,则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此次投标;在广汇电子采购平台系统中注册的资质过期、补充、更新及变更需开标前及时更新,投标文件印章及资质需与注册上传备案印章及资质一致。如未按照以上要求进行操作而导致废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六、招标文件的出售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990元/份(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5万元。
七、账户转账购买(缴纳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时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缴纳,不得以个人名义缴纳,并要求在汇款摘要中注明所缴纳费用的用途)。购买时间:2024年5月13日-2024年5月20日。通过登录广汇电子采购网(http://zc.guanghui.com)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交至招标人,或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请将开票信息及收票人信息以可编辑版形式和标书费、保证金汇款凭证发至商务联系人邮箱:*********@qq.com">*********@qq.com,注意:发票过月不予开具)。
在开标前需投标单位在广汇一采通注册的法人或授权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做开标前身份证认证,并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八、投标费用缴纳:
标书费缴纳账户:(990元)
开户名: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支行
账号:1082 0064 4973
行号:1048 8100 6127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元)
单位名称:新疆哈密广汇物流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哈密百花路支行
账号:3011 0023 1910 0006 393 行号:102*****0090
投标保证金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汇到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为确保在规定时间前投标保证金能到达指定账户(须注明项目名称、编号),投标人在汇款时须充分考虑银行汇款的时间误差风险。否则,由此造成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负责。
说明: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需另单独提交保证金银行回复复印件、清晰完整的银行转账账号和联系人联系电话,以便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以在广汇招采平台上注册成功的单位银行基本账户公对公转账到指定账户。各投标人不得以私人或其它单位(包括母公司、子分公司)名义和账号汇入投标保证金,否则无效。
九、澄清截止时间:2024年5月21日(北京时间12:00)。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5月22日(北京时间16:00)。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24日(北京时间10:00)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26楼
开标时间:2024年5月24日(北京时间10:30)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
(以上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专人将投标文件递交到上述开标地点并完成广汇电子采购平台投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必须在广汇电子采购平台审核通过)前来现场开标,并携带与本招标项目相关的资质原件。
十一、本项目支付方式为电汇、承兑汇票、实物支付。
十二、本项目中标单位将与新疆哈密广汇物流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十三、联系方式:
商务联系人:冯勇 电话:0991-******* 邮箱:*********@qq.com
技术联系人:韩国君 电话:183*****465
注册及退保证金联系人:薛淑粉 电话:130*****181
十四、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xjguanghuits@163.com
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
清风广汇·直通车信访举报平台:
(投标单位需及时完成电子平台注册,否则将因未注册成功而无法在电子平台参与本次投标)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采中心
2024年5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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