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弥勒市九熙府一期建设项目(L2020CR-35号地块)前期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
公告
(招标编号:1HIZB20240165)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
一、招标条件
本弥勒市九熙府一期建设项目(ML2020C-35号地块)前期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
市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有资金,招标人为云南弥勒融城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43130.04m(约64.69亩),总建筑面积147490.69m,地上
计容建筑而积117685.27m°,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390.05m,地下建筑面积29415.37m:
容积率2.73,建筑密度18.40%,绿地率35.00%。机动车停车位781个,非机动车停车位2446
单
个。项目建成后住户数为1076户,预计居住人数3443人(户均按3.2人计)。
3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弥勒市九熙府一期建设项目(ML2020CR-35号地块)前期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弥勒市九熙府一期建设项目(M2020CR-35号地块)前期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相关证
明文件:
3.2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自行承诺)。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第三方审计的财务
报表(财务报表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且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
管、冻结状态。新成立不足1年的企业,则按实际成立至今的月份提供财务报表(财务报表
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相关情况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其他
组织和自然人,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提供2023年4月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成立未满3
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5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设标资格或未列入“信用中
国”网站(http:/mw.creditchina.gow.cn)的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
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
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16日08时00分到2024年05月22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5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弥勒市湖泉和境E37二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5日141时30分
开标地点:弥粉市湖泉和境E37二楼开标室
七、其他
弥勒市九黑府一期建设项目(L2020CR-35号地块)前期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云南弥勒融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弥勒市九熙府
一期建设项目(ML2020C-35号地块)前期物业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招标,建设资金米源为:
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项目实施单位,特邀请有兴趣
的潜在投标人提出申请。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弥勒市九黑府一期建设项目(M2020CR-35号地块)前期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HHZB20240165
2.3项目地点:甸溪河二期湿地公园旁边
2.4项目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43130.04m(约64.69亩),总建筑面积147490.69m,
地上计容建筑面积117685.27m,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390.05m,地下建筑面积29415.37m':
容积名2.73,建筑密度18.40%,绿地35.00%.机动车停车位781个,非机动车停车位2446
个。项目建成后住户数为1076户,预计居住人数3443人(户均按3.2人计)
2.5招标范围:本物业共用部分的日常养护、维护和管理:公共设施、设备的养护、维修、
运行和管理: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保养、维护和管理: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
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等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小区的合法业主委员会成立,并就本小区的物业管理
服务事宜由业主委员会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2.7服务要求:按照国家该行业相关标准和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
2.8招标控制价:本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单价招标控制价为1.80元/m·月。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程
内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相关证明文件:
3.2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自行承诺)。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第三方审计的财务
报表(财务报表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且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
管、冻结状态。新成立不足1年的企业,则按实际成立至今的月份提供财务报表(财务报表
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相关情况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其他
组织和白然人,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提供2023年4月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成立未满3
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5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列入“信用中
国”网站(http:/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
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
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报名信息
4.1本项目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2日,08
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4,2投标中请人请于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弥勒市
湖泉和境37号),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开标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开标时间:2024年6月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文件递交、开标地点:弥勒市湖泉和境37二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中标公示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中国招标投标公
共服务平台(http:/wn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介转载的
公告及内容不承担任何贵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弥勒融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弥勒市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15002363414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9号
邮
编:661100
联系人:曹丽
联系电话:0873-6160653
日期:2024年5月16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弥勒融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弥勒市
联系人:冯工
电话:1500236341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9号
联系人:曹丽
电话:0873-6160653
电子邮件:275338086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程
标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但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