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乡镇集中供热一期项目近期用地预审服务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江陵县乡镇集中供热一期项目近期用地预审服务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江陵县乡镇集中供热一期项目(近期)用地预审服务

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本项目江陵县乡镇集中供热一期项目(近期)用地预审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江陵县乡镇集中供热一期项目;

1.2采购人:江陵县城栎供热服务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

1.4采购项目概况:江陵县乡镇集中供热一期项目(近期)项目位于江陵县(从华电电厂至沿江产业园、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新建蒸汽管道,蒸汽管道全长约28.45公里,其中架空管道约25.91公里,直埋管道约2.54公里。

1.5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次最高限价为21.3375万元,计算依据鄂规协〔2023〕4号文件《湖北省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50%计取。

1.6采购方式:询比价

1.7采购内容:江陵县乡镇集中供热一期项目(近期)用地预审服务。

备注: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含交通、税费、检测费、利润等为完成采购范围内所有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江陵县乡镇集中供热一期项目(近期)用地预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用地预审所需资料的准备,以及通过相关政府审核并取得相应审批文件,同时亦包括或不排除根据法规、规范及标准、政府文件所要件的或按实际情况可推断出的完成本项目用地预审服务所需要的全部工作。

2.2服务期限: 45日历天

2.3服务地点: 荆州市江陵县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能承接本项目规格的能力,并熟悉相关政府工作申报的流程;

3.1.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2021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16日,以合同签订/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接过/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10万元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订单,以及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如有)?验收报告/验收证明□业主证明□其他材料:/ ,提供上述勾选的任一项证明材料即可);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应有相应的的资质,并有完成类似项目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有关人员职称证书、执业证书、社保缴费证明及业绩证明);

3.1.7其他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2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采购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2.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2.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2.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2.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有行贿犯罪行为;

3.2.8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2.9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3.2.10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2.11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的(采购人公开已完成咨询成果的除外);

3.2.12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

3.2.16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

3.2.17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

3.2.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获取及说明

4.1凡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江陵县城市与乡村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以下简称“江陵城发官网”,下同)(网址:jlcfjt.cn)下载相关文件。

4.2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时间截止时间:2024年5月17日12 时00分,采购文件澄清或修改截止时间: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2日17时00分

4.3采购人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或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供应商应实时关注“江陵城发官网”上发出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或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4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在澄清或修改文件中通知供应商推迟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4.5除非确有必要,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

5、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送达地点及注意事项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5月22日17时 00 分。

5.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至荆州市江陵县工业园区工业大道江陵县城市与乡村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4室(如采用快递投递的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邮寄时间和文件损坏遗失,若因此造成投递预期或报价文件不符合规定,采购人概不负责)。

5.3.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4响应文件要求:文件要求逐页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已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页面无需多次签字,签字:亲笔签名或签字章或私人章)。

5.5供应商只能提出唯一响应方案。

5.6响应文件有效期: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

6投标报价及评标

6.1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6.2评分标准:在满足采购单位实质性要求、服务和质量相等的前提下以最低价成交(含税)。如出现最低报价基本相同的情况,询价小组将比较企业实力、业绩等其他条件确定成交供应商。

6.3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6.4只能有唯一个有效的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7、其他

7.1根据《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鄂人社〔2018〕30号)》文规定,相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本次采购活动中予以认可

7.2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谈判采购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3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4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江陵县城栎供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荆州市江陵县工业园区工业大道江陵县城市与乡村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4室

联 系 人:汤必承

电 话:137*****066

(注:本函件只作为邀请报价使用,我司无义务对任何递交的报价书作出承诺,我司有权根据实际需要与各报价方进行价格复议,被最终选择的询价方将根据《民法典》与我司订立正式合同;本次询价文件的解释权在采购人。)

2024年5月16日

附件:响应文件范本

标签: 集中供热 用地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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