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顺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关于《安顺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2019年我市成立安顺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2号)要求,整合人社部门管理的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原卫计部门管理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印发《安顺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安府办发〔2019〕12号),将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从县级统筹提升为市级统筹,实现全市居民医保的政策统一。
原《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府办函〔2017〕9号)已不适应现在医保管理需求,为充分发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与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协同互补作用,进一步完善我市医疗保障制度,减轻参保人医疗费用负担,我局起草了《安顺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
征求时间:2024年5月16日—2024年6月15日;
邮寄地址:北山路17号安顺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301办公室,邮政编码:******;
联系人:程燕,联系电话:0851-********。
安顺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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