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车辆定点维修服务询价公告招标公告第二次第1包

某单位车辆定点维修服务询价公告招标公告第二次第1包

单位车辆定点维修服务询价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名称

某单位车辆定点维修服务

二、项目编号

2024-JHCMZH-F4001

三、项目概况

单位现有车辆26台左右,车辆定点维修服务主要是维修保养、故障排除、道路救援、车辆装饰等项目;项目合同一年一签,可根据上年度综合服务情况续签合同,服务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年度预算金额约26万元。

四、报价单位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政府及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平台注册要求3年)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截止前参加报名的单位。

(六)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gov.cn)中在五年内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七)本项目特定资质:①从事汽车维修服务的国内独立法人经济实体经销商或其他组织,获得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包含本项目服务内容;②修理厂具有交通部门认定的一类及以上维修资质,能够独立完成车辆整体大修、总成维修、中修小修和专项维修。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18日1800前。

(二)地点:网上领取;

(三)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证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证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特定资质:一类(含)以上汽车维修企业资质。

(四)申领方式

采取网上发送方式。报价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后,我单位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我单位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邮箱:*********@qq.com。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22日1800;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三)报价文件递交方式:详见询价文件。

七、公告媒体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发布。

八、询价单位相关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表:谢先生电话:185*****080

监 督 人:王先生 电话:131*****020

,北京市,海淀区

标签: 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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