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甘泉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甘泉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服务项目采用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 一、询价项目名称:甘泉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服务项目 二、询价项目编号:GZC2016-XJ-021 三、采购人名称:甘泉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 地址:甘泉县城内 联系方式:****-******* 四、采购组织机构名称:甘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甘泉县政务中心大楼八楼 联系方式:****-******* ****-******* 五、询价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本服务项目通过询价采购方式确定2至3个中标单位,作为甘泉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服务中介机构(详细技术参数见询价文件)。 项目预算:¥82,800.00元 项目用途:服务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服务的供应商及以下资格要求: 1.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年度报告提交通知书)、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年度报告提交通知书)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签字和加盖红色私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直接参与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企业应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分所执业证书; 4.若总所无法直接参加询价,可授权其分支机构参加询价,被授权单位须提供总所出具的授权分支机构为其代理全权代表总所参加询价的证明文件及承担分所执业责任的承诺书; 5.报名供应商现有专业人员数量不少于12人(含12人)证明; 6.报名供应商现有国家注册会计师资质人数不少于2人(含2人)证明; 7.报名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 8.报名供应商须提供财政审计业务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 9.报名企供应商须提供近二年的工作业绩;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报名须携带第六条所列全部资质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进行资格审查(欠缺或资质模糊不清按无效资对待),投标人需保证资质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询价文件。 七、询价文件发放时间: 1、发放时间:2016年06月20日至2016年06月22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止工作时间),超过报名时间一律不再报名。 2.发放地点:甘泉县政府采购中心(甘泉政务中心大楼804室) 八、询价文件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和地点: 1.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06月30日下午15:00前 2.询价时间:2016年06月30日下午 15:00整 3.询价地点:甘泉政务中心大楼八楼808会议室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 甘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0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