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公安局孟津分局孟津区公安视频监控维修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洛阳市公安局孟津分局孟津区公安视频监控维修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洛阳市公安局孟津分局孟津区公安视频监控维修维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111.7.67.18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7日09时1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孟津竞磋-2024-29 | |||||||||||||||
2、项目名称:洛阳市公安局孟津分局孟津区公安视频监控维修维护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407,73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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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为提高孟津区公安治安监控设备的完好率和图像在线率,需对全区视频监控进行维修维护。该项目位于洛阳市孟津区,主要内容包括城区监控维护、乡村监控维护、治安卡口维护、交警监控维护机房设备维护、维护辅材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服务期:一年。在双方相互协商认可的情况下,可一年一续,总服务期不超过三年。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5.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包划分:本项目共一个包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05月17日 至 2024年05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111.7.67.183/) | |||||||||||||||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111.7.67.183/)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168.99.35/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7日09时1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111.7.67.183/)。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05月27日09时1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市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孟津区朝阳大道文博艺术中心东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洛阳市公安局孟津分局 | |||||||||||||||
地址:洛阳市孟津区河图路与永平路交汇处西南侧 | |||||||||||||||
联系人:周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古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城关镇集贤路15号院 | |||||||||||||||
联系人:吕先生 | |||||||||||||||
联系方式:185*****39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吕先生 | |||||||||||||||
联系方式:185*****3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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