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田街道马山头社区第五工业区121栋厂房与宿舍等物业租赁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马田街道马山头社区第五工业区121栋厂房与宿舍等物业租赁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马田街道马山头社区第五工业区121栋厂房与宿舍等物业租赁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GMSZ********** )

根据《关于加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试行)》(深办发〔2013〕9号)、《光明区社区集体经济资金资产资源交易管理办法》(深光集体〔2023〕2号)的《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体企业要素交易操作服务指引(试行)》(深交易〔2023〕37号)有关规定,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受 深圳市马田马山头股份合作公司 委托,就 马田街道马山头社区第五工业区121栋厂房与宿舍等物业租赁公开招标项目 ,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中标人,现公开征集投标人,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 项目名称

马田街道马山头社区第五工业区121栋厂房与宿舍等物业租赁公开招标项目

2.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位置

位于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马山头社区第五工业区内

建筑状况

本租赁项目总建筑面积合计为6907平方米。121栋厂房,壹栋叁层,出租面积为3810平方米;122栋宿舍,壹栋陆层,出租半栋1797平方米(第二至六层各8间,共40间);铁皮厂房,面积为1300平方米。框架结构。上述物业位置界限以红线坐标为准,具体面积以实际测绘面积为准。

权属情况

为深圳市马田马山头股份合作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不存在产权争议纠纷、来源合法,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房产,房产证:无,有权属说明。

规划建设手续情况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

消防手续情况

主体消防:无

抵押、查封情况

物业其他情况

1.电梯:有,1台

2.派遣人员:1名,每月工资不低于3000元,由中标人支付

3.变压器:有,200KVA

计算租金面积

6907平方米(以出租方实际测绘面积为准)。

出租用途

本项目物业主要为工业生产用途,中标人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本项目出租物业按现状出租,投标人对上述出租物业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

租金底价

租赁底价:人民币******元/月 (即厂房26元/平方米/月,宿舍854元/间/月,上述价格含税,不包含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其他费用),预估总租金为*******元。

租金定价依据

本项目物业租赁价格系根据深圳市房地产和城市建设发展研究中心关于发布《深圳市2022年度房屋租赁参考价格的通知》规定及相关指引,经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参考价格平台查询,参照同区域同类型同品质的第五工业区的厂房租赁参考价格26元/平方米/月,宿舍854元/间/月及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租金递增情况

租金支付方式

中标人在每月10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当月租金

租赁期限

3年(合同一年一签,租赁期为2024年7月1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租赁期间若因我公司城市更新、土地整备项目或公司计划需要,将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应无条件配合搬迁且不能索要任何补偿)

免租期

新承租人设免租期1个月,原承租户中标将不设免租期。免租期前10天内属招标人交接期,交接完成后,免租期剩余时间属新承租户装修期,免租期计算在总租期内

交易保证金

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履约保证金及交纳方式

1、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为2个月租金(以中标价格计算),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将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转入股份公司指定账户,否则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每月租金及管理费由中标人交纳至招标人指定的以下银行账户:

户 名:深圳市马田马山头股份合作公司

开户银行:000*****0222

开户账号: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田支行

3、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处置方式: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在合同到期后中标人没有任何违约行为时,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后原路无息退还。

4、中标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取消其承租资格并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

4.1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

4.2存在其他违约情况的。

物业管理费

*****元/月(即2元/平方米/月,含税,不包含在租金内)

水电费

不含在租金内(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向有关职能部门缴纳,出租方不承担)

其他费用

因承租方承租该物业所产生的包括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电视费/电话费/网络费用/税费/手续费/等其他费用以及因使用该物业所产生的其他杂费,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出租物业使用现状

出租使用中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是否有原租方

是,原承租方名称为深圳市富色达科技有限公司,原租赁合同到期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交付期

原租赁合同到期之日起30日内交付

关于优先承租权的

风险提示

若原承租人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并进行投标,则出租方有权视原承租人放弃优先承租权,相关风险概由原承租人自行承担。

合同签订

中标人应在交易实施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违约,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是否允许联合体承租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项目要求

1、中标人须按时交纳租金、履约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2、中标人按实际情况向招标人支付卫生费、治安费;

3、中标人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4、中标人使用物业前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5、中标人从事的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光明区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要求;

6、中标人在物业租用期间不得擅自搭建任何建筑物;

7、中标人房屋装修图纸须经招标人审查同意,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

特别说明的其他事项

1、本项目采取公开招标进行招租的行为是根据《光明区集体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光明区社区集体经济资金资产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光集体〔2023〕2号),由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

2、招标人在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招标人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集体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

3、投标人投标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投标人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4、交易公告中已注明该物业房地产证情况,投标人(意向承租人)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知悉并认可该物业的房地产证情况,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5、中标人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由中标人承担费用,中标人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招标人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6、中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中标人的名义按本招标(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招租人。

7、如需装修及改建(须事前征求招标人同意)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中标人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招标人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招标人。

8、若物业因城市建设规划、城市更新改造或土地整备利益统筹等原因需要拆迁,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且不得以此为由向中标人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或土地整备利益统筹等原因造成中标人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9、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中标人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招标人提出赔偿(补偿)。

10、投标人应充分对出租的物业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金额。

11、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招标人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招标人根据原合同及相关法律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交易平台无关。

12、招标人具有自主出租物业的权利,在符合光明区集体“三资”交易和管理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况下,依法依规执行定标程序。采取综合评分法评审方式的评定分离项目,投标人综合得分高低仅作为评审委员会推荐候选中标人的依据,不作为定标的唯一依据。

13、合同文本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而定。

.物业按现状出租,承租方应对上述物业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

3.投标人资格条件

序号

资格要求

证明材料

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单位法人证明材料,或其他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验原件)。

2.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原件),并同时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同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须严格遵守《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执行光明新区社区集体公司物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通知》及《光明区产业准入清单暨“散乱污危”企业(场所)认定标准》等文件规定。

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格式”。

3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提供信用中国查询页面截图或查询报告(查询网站为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应包括行政处罚、失信惩戒、风险提示等信息,并盖单位章);

(2)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页面截图(查询网站为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应显示查询结果,并盖单位章)。

(提示:前述证明文件只须选择其中一种即可)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页面截图(查询网站为http://www.gsxt.gov.cn,应包括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并盖单位章)。

5

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提供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页面截图(查询网站为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c******/n**********/index.html,盖单位章)。

6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参与本项目交易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交易活动且在有效期内。

提供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承诺函》。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提供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承诺函》。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和时间

4.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公告链接直接下载(详见附件)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202451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4.3 投标人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未按照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投标无效

5.交易保证金交纳

5.1有意参与本项目公开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在2024年5月2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1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交纳到本公告指定账户,交纳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交纳或未足额交纳、交纳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本交易实施机构不予受理其投标;

5.2进行交易保证金转账时,应在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付款账户必须为投标人自身对公账户;

5.3汇款必须一次足额汇入,不能把保证金拆分成多笔分次汇入,因保证金未足额交纳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5.4交易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五洲支行

户 名: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转账备注:GMSZ**********交易保证金

5.5 中标人的交易保证金将在中标人向本交易实施机构提交已签署的租赁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由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无息原路退回。未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不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未中标投标人的交易保证金,将于中标结果公示后十个工作日内由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无息原路退还。

5.6 交易保证金其他事宜请详见《招标文件》有关规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2024年5月27日14时30分,本交易实施机构开始接收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15时00分,地点为:深圳市光明区观光路2533号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单元8楼,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开标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本交易实施机构不予受理。

6.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现场核查原件),其中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代表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无提供上述材料有权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4 开标时间:2024年5月2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6.5 开标地点:深圳市光明区观光路2533号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单元8楼,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开标室

7.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

8.交易服务费

8.1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要求收取,收费标准为按首年月租金*50%或租赁期内总租金1%(孰低原则)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8.2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应按照《付款通知书》要求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中标人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后,由本交易实施机构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按照中标通知书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若中标人不按要求交纳交易服务费,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有权在中标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足额扣取交易服务费。

8.3交易服务费的其他事宜请详见《招标文件》有关规定。

9.其他重要提示

9.1.瑕疵说明:投标人投标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投标人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9.2.房产证说明:交易公告中已注明该物业房地产证情况,投标人自愿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视为已知悉并认可该物业的房地产证情况,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9.3.消防手续说明:有关物业尚未办理消防手续,投标人应充分知悉中标后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承担费用相应费用,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招标人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9.4.主体结构验收说明:有关物业尚未办理主体验收手续,投标人应充分知悉,不得以租赁物业主体未验收向招标人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9.5.合法经营说明:投标人中标后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招标人。

9.6.装修改建说明:如需装修及改建(须事前征求招标人同意)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承租人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招标人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招标人。

9.7.租赁合同自动解除情形说明:若物业因城市建设规划或城市更新改造需要拆迁,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人应无条件配合,且不得以此为由向招标人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造成承租人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9.8.水电设施移交说明: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人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招标人提出赔偿(补偿)。

9.9.签订合同说明:投标人中标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有权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成交人承担赔偿责任。

9.10.面积差异说明:投标人应充分对出租的物业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中标租金金额。

9.11.交易平台责任说明: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招标人与原意向方的相关物业纠纷、招标人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交易平台无关。

10.信息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开招标的有关信息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https://www.szggzy.com/(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

11.招标文件澄清、答疑以及异议受理

11.1 有关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等详见招标文件相关章节。

11.2 投标人应充分知悉:“提出交易文件澄清或答疑要求”不等同于“对交易文件提出异议”,如认为交易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对交易文件有异议的,应在交易公告公示期间根据《光明区社区集体经济资金资产资源交易管理办法》(深光集体〔2023〕2号)有关异议的指引及要求,以书面形式递交异议材料至交易实施机构,具体流程详见招标文件。

12.联系方式

交易实施机构: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

联 系 人:吴先生

通讯地址:深圳市光明区观光路2533号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单元9楼

电??话:0755-********/177*****356

招标人:深圳市马田马山头股份合作公司

联 系 人:麦小姐

通讯地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马山头社区马山头路18号

电??话:0755-********

13.交易文件

招标文件(马田街道马山头社区第五工业区121栋厂房与宿舍等物业租赁公开招标项目).docx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

2024年5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房与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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