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项目
泊头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项目
泊头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泊头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项目已由泊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泊发改审批【2023】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泊头市教育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泊头市教育体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占地*****.51m2(折合39.10亩),主要建设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和标准田径场(含400米塑胶跑道、足球场),门球场,篮球场及围护结构等配套设施。项目南侧为标准田径场,内含400米塑胶跑道、足球场;田径场北建设全民健身活动中心,西馆为一层,东馆为二层,基底占地面积为1201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952.30平方米;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北侧为道路、停车场、门球场;田径场西侧为篮球场。 2.建设地点:泊头市裕华路南侧。 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证为准) 4.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质量缺陷责任期:一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17 09:00至2024-05-24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6-0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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