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所视频会议系统及配套设备招标公告

凌云所视频会议系统及配套设备招标公告

为实现律所总所与15个地州分所之间视频会议现场连线,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现就视频会议系统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示,诚邀满足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应答,同时欢迎所内同仁积极推荐介绍,具体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


二、项目名称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视频会议系统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含15个州市分所)


三、主体要求

响应供应商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和要求:

(一)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允许经营且具有法人资质的企业。

(二)具备项目执行经验,承接过相关项目的公司。

(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五)双方签订合同以后,供应商需根据最终合同金额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四、提交材料清单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社会保险登记或缴纳证明。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三)2022年度以来任意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四)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指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如业绩)。

(六)参加此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公开采购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七)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书、联系方式(手机)及授权委托书。

(八)相关产品推荐及报价文件。

注:如果供应商对前述资料提供有疑问,由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进行解释和答疑。


五、提交要求

请各位供应商于2024年5月22日17:00前,将第四条所提及的材料进行整理胶装后,提交至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福路229号凌云大厦17楼。


六、采购单位最终选定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将对相关材料进行初步评估,筛选出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行沟通面谈,最终向意向供应商进行采购。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187*****142

联系/提交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福路229号凌云大厦17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视频会议系统 配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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