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执法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采购公告
综合执法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综合执法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JSZC-******-SXZT-G2024-0018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信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太湖大道2288号华仁大厦5楼招标办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6-11 14: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SXZT-G2024-0018
项目名称:综合执法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11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10万元
采购需求:
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局食堂食材供货,配送品种:叶、瓜、果、根、茎类时蔬、水产品分为(鲜活和冷冻)、生鲜肉类、禽蛋、米、食用油、调料、水果、粗粮、酸奶、牛奶等。不含蛋糕。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①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②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③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4.④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时必须携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5.⑤投标供应商提供近半年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报名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税务机关颁发的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且 2022 年(含)之前未列入中国会计师协会黑名单里的)出具的 2022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6.⑥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7.⑦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具有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由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8.⑧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9.⑨投标供应商须为投标产品的合法经销商或合法生产商(投标人若为生产商,须提供其合法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提供其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10.⑩如是中小企业的,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是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时间:
地点:江苏信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太湖大道2288号华仁大厦5楼招标办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00元
2024-06-11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信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太湖大道2288号华仁大厦5楼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标签: 食堂食材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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