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公司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咨询辅导服务采购询比公告

检测公司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咨询辅导服务采购询比公告

检测公司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咨询辅导服务采购询比公告

1.询比概述 湖北交建检测有限公司现需对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咨询辅导服务进行采购。 2.项目概况与询比范围

2.1 项目名称:检测公司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咨询辅导服务采购。

2.2 询比范围

合同包划分:本次询比划分为1个合同包,具体如下:

合同包

序号

项目

第1合同包

1

前期辅导

前期辅导 我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规划项目的实施内容,明确项目总体要求,做好前期辅导工作。

2

申报材料整编

①完善研发投入核算体系。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参考省科技厅新编制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专账操作指南》,进一步健全研究开发费用的核算。归集整编研发费辅助核算账目及相关凭证附件,保证研发费用符合高新认定申报要求;
②完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管理制度。做好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的收集整理。健全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立项审批制度,规范立项报告、立项决议、产学研合作项目的合同或协议等立项文件的管理;加强研发过程的管理,做好每一个研发项目实验数据、测试报告的收集整理;注重研发成果的结题验收,规划与确权知识产权专利的相关工作;
③协助企业做好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与知识产权的匹配关系,依据每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找出并制定归集的方法和依据,让每个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与之相匹配的知识产权作为支撑,以符合高新产品收入不低于总收入60%的要求,确保归集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有理有据。

3

高新认定申报及专项检查应对

整编完善高新申报材料(申报前,纸质材料交于有关评审专家进行事审核,听取专家有关意见和建议,及时对材料进行修改、调整和补充);扫描上传网报文件及附件,按照相关规定打印装订纸质材料;做好材料评审阶段的跟踪,及时通报各评审阶段的评审情况,以便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协助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应对全国范围内开展的高新技术企业的专项检查工作。

4

审计(鉴证)报告

协助企业选派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高新申报所需的证明材料,包括近两年研发费专项审计报告及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收入专项审计报告,并保证第三方证明材料符合高新要求。

2.3 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6月(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 服务地点: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龚家铺110号湖北交建检测有限公司。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审查合格制,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合同包的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4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3.4.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4.2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信用评级被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评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6)近三年度被列入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3.5有如下违约行为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询比,同时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中选人,将纳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供应商资格;

(2)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采购活动、骗取中标,包括以他人名义投标;

(3)在采购活动中与其他供应商、采购人、评审专家串通,影响采购活动公平竞争;

(4)向采购人有关当事人、评审专家等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被查实的;

(5)供应商或为其服务的供应商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造成网络舆论、农民工聚众讨薪、越级上访、恶意举报、恶意诉讼、阻碍施工现场正常施工等,或以非法手段、渠道获取证据材料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和投诉,给公司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6)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造成项目经理部严重损失的;

(7)擅自变更或者终止合同;

(8)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或者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9)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将成交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或者分包人将项目再次分包;

(10)交付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对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11)其他违反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或因其行为严重损害采购人利益的情形。

3.6对于有上述3.5项所列违约行为的中选人,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中选人对已提供服务部分应承担的合同责任。

4.询比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9时至 2024 年 5 月 19 日17时,持意向申请单位登记表(附件2),到湖北交建检测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龚家铺110号)报名获取询比文件。

5.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5 月 24 日10时00分,递交开始时间为截止时间前1个小时。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龚家铺110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的,不予受理。

5.3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询比预备会,申请人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采购人咨询。如申请人需要踏勘现场,踏勘期间,采购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申请人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申请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5.4 申请人现场递交申请文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出席启封会。未到现场参加申请文件启封会的,视同认可现场启封结果。

6.评审办法

本次询比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ebidding/)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交建检测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龚家铺110号

邮 编: ******

联系人: 胡先生

电 话: 185*****241

湖北交建检测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7日

标签: 高新技术企业 咨询辅导 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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